到了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先下谕命内务府修葺多尔衮墓,并准其近支王公等祭扫。其墓在今北京东城区新中街一带,上谕中说的“茔域之在东直门外者,岁久益就榛芜,亦堪悯恻”,即指其地。当初占地三百亩,后人称为“九王坟”。一九四三年被盗掘,仅见瓷瓶及节炭,与朝鲜人所记以陶器易金银葬具事相符合。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又曾下谕,谕中有这样几个要点:多尔衮摄政有年,威福不无专擅,诸王大臣未免畏而忌之,遂致殁后为苏克萨哈等所构,诬以谋逆。
世祖登位,尚在冲龄,未曾亲政,吴三桂之所迎,胜国(指明朝)旧臣之所奉,止知有摄政王,假如果萌异志,此时兵权在握,何事不可为?他不在这时因利乘便,直至身后以敛服僭用明黄龙衮,指为觊觎之证,于情理不合。
太宗死后,阿济格、多铎跪请多尔衮即位,多尔衮坚决不从,又力颂太宗对他的恩育信重,“使王彼时如宋太宗之处心积虑,则岂肯复以死固辞而不为邪说摇惑耶?乃令王之身后,久抱不白之冤于泉壤,心甚悯焉。假令王之逆迹稍有左验,果出于我世祖圣裁,朕亦宁敢复翻成案?乃实由宵小奸谋,构成冤狱,而王之政绩载在《实录》者,皆有大功而无叛逆之迹,岂可不为之昭雪乎?”
于是恢复睿亲王封号,追谥曰“忠”,补入《玉牒》,配享太庙,入祀盛京(沈阳)贤王祠。
谕旨的措词倒很公平得体,既指出多尔衮的威福自专,又否定他的蓄谋篡逆,但谕旨把多尔衮蒙冤的责任全推给宵小奸谋如苏克萨哈等,而与世祖及济尔哈朗毫无关系。虽不公平,但在当时,只好这样说,否则,这一案便翻不成,这在高宗谕旨中也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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