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弱势群体整体上心理敏感、精神苦闷,社会离心倾向日益严重。由于大多数社会排斥性弱势群体得不到我国现行福利政策和服务的覆盖,长期的经济困境使弱势群体对摆脱弱势地位缺乏信心,个人受挫情绪强烈,容易悲观失望,对幸福的感受程度低。据一项湖南省“下岗职工的生活状况”的调查(1996)表明,下岗职工中97.2%的人感到苦闷焦虑,有74.1%的人感到悲观失望,有53.8%的人感到彷徨不安,有67.4%的人感到生活艰辛,只有2.1%的人感到很轻松,0.4%的人感到很幸福。同时由于社会转型,强烈的社会反差使得弱势群体对社会极端不满,心理承受力十分脆弱。在一份对广州上千名失业者社会情绪的问卷调查(1997-1998年)中,对社会有“强烈不满”(包括“反感当权者”、“反感有钱人”)的人占42.1%,处于“模糊”的占53.0%,“没有不满”的仅占4.9%。根据“木桶效应”,社会风险和危机最容易在这些心理承受力低的群体身上爆发。此外,那些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离开了熟悉的农村社区,弱化甚至丧失了原有的农村社会支持网络,再加上受到城市主流社会的某些歧视与排斥,他们极为容易陷入孤独,产生无助感。当他们遭受到屈辱的时候,也容易对社会产生敌视情绪。
(6)弱势群体在维权或缓解自身压力时,所使用的方式越来越原始、传统。弱势群体通过官方给定的正常渠道与程序维权,其成本十分昂贵。如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为了索回农民工的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至少要付出3000亿元的成本。可以说,农民工维权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和法律援助成本加在一起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通常弱势群体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他们维权的途径非常有限,不像工人有工会、消费者有消协可以依靠,他们没有权益代言组织,诉求渠道不畅,于是只有采取外出上访、法院起诉、寻找媒体、静坐抗议等方式。上访、起诉需要大量法律及专业知识的支持,而且经济、时间成本都很高,成功率却较低;寻求媒体的支持时,又经常因媒体受到官方控制不能将有关事实真相披露出来,所以大多数弱势群体只有默默忍受,少部分弱势群体则通过原始、传统的方式(如暴力、示威游行等)等来进行维权,讨取公道。近几年,在沿海打工者较为密集的城市,一些“老乡会”、“联谊会”、“战友会”、“地方商会”等正在演变为农民工的维权组织,为农民工遭遇到工资拖欠、工伤索赔、受人欺诈等事件而进行“另类维权”,而且效率较高。这些民间维权组织的社会功能在今后会有什么变化,目前还无法确定。但是解决各种社会团体利益冲突、平衡时,组织程度高的社会团体总会占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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