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暴得大名”主要是因首倡“文学革命”。1916年8月21日,他致信陈独秀,该信载于2卷2号《新青年》“通信”栏目。在此信中,胡适提出自己关于“文学革命”的“八事”。前“五事”是指“形式上的革命”——即“不用典;不用陈套语;不讲对仗(文当废骈,诗当废律);不避俗字俗语;须讲求文法之结构”;后“三事”则是“精神上的革命”——“不作无病之呻吟;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须言之有物”。①陈独秀于1916年10月5日复信——在肯定“文学改革,为吾国目前切要之事”后,要求胡适“赐以所写写实文字,切实作一改良文学论文”。②响应陈独秀的召唤,胡适写出了那篇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刊登于1917年1月出版的2卷5号。胡适在该文中温和地提出文学改革的八项主张——“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须讲文法;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烂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该文刊出之后,反响强烈,“在中国文化界引起了一场极大的反应.北京大学一校之内便有两位教授对之极为重视。其一则为陈独秀本人。另一位则是古典音韵学教授钱玄同”③。陈独秀深知此文意义重大,故在2卷6号上,发表《文学革命论》,文中明白宣称:“文学革命之气运,蕴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此后,有关文学革命的激烈讨论,基本上皆围绕胡适所提出的问题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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