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种“以性代形”的观点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强调的进一步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但它却给人一种捍卫社会主义民主的表象。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改革精神,旨在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不改变社会主义民主内容的前提下,变革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模式,从而使其更高程度地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党的这种改革精神,是合乎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的,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形式民主如同社会模式一样,必然要取得相应的形式。而上述“左”的观点所捍卫的社会主义民主,其实只是在固守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存模式,而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本身。这种观点,从“左”的方面干扰、反对着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改革及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进程。(2)“右”的观点,即“以形代性”(指用形式民主代替社会民主)的观点。例如,这种观点常把(因结构功能的强弱)民主体现程度的高低看成了相应社会民主程度的高低,进而错误地把某些功能民主较高的的资本主义模式的民主,看成了一种真正(可见)的民主,而把目前功能民主还较差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民主,反而看成“不民主”。又如,这种观点常把社会主义高度民主的建设,设想成对资本主义民主(包括属性内容)的完全照搬。这样,就把社会主义民主内容前提下的民主模式转换,变成了对(包括民主内容在内的)整个社会主义民主的改变。这种观点从“右”的方面干扰、反对着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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