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部落组织
在蒙大拿州比灵斯的东南部和怀俄明州谢里丹的西北部,现在大约有一千八百名乌鸦印第安人生活在保留地中,这里紧邻他们昔日部落领土的中心地带。这片保留地还可以再进一步划分为几个部分,其中“帐篷草”(Lodge Grass)、“大角羊”(Bighorm)和“普雷尔”(Pryor)地区是最重要的。不过,这些地区相互之间自由的交流来往一直存在着,演化出的局部差别是由于某些独特的人物的影响,比如说,“帐篷草”的“法物乌鸦”(Medicine-crow,图1)。“乌鸦”(Crow)这个名字所对应的他们自己的叫法是“Apsaruke”,早期的译者将其误译为“gens de corbeanux”或“Crow(or Kite)Indians”(“乌鸦”或“风筝”印第安人)。当地人给我的解释是这个词是一种鸟的名字,而这种鸟在这一地区已经再也见不到了。娶了印第安女人作妻子的白人男子勒弗尔治(Leforge)将它定义为“一种奇特的尾部呈叉状的鸟儿,样子像蓝松鸦或鹊”。在乌鸦人生活在那里的那个时期,传说中将这种鸟儿归到东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和堪萨斯州(Kansas)动物群系。除了这一想象出的对于地点的定位外,他的说法和我的资料基本上是吻合的。
在语言上,“乌鸦”属苏语族(Siouan),也就是在英语和俄语都属印欧语系(Indo-European)的意义上乌鸦语和苏人(Sioux)即达科他人相关。上面两种情况,只有历史比较语言学家才能证明其中的联系。不过就像即便是最外行的人也能够听出英语与荷兰语或德语存在着某种联系,乌鸦与希达察彼此更接近些——这种密切关系或许有些像比如说丹麦语和瑞典语间的关联。一位乌鸦来客虽然不能立刻明白希达察主人的谈话,但是他能够听出许多词汇,这些词汇与其姐妹语言非常接近或者几乎是相同的,不久他就能够找到感觉了。与乌鸦和达科他相比,希达察尽管与前者更接近,但却被证明是一个中间阶段的媒介,即,乌鸦人已经远远地偏离了共同的语源。希达察与乌鸦酷似,以至这两个部落现在称他们不可能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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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ed Blake/冉凡
路威对于乌鸦印第安人土著文化的描述使我们受益匪浅,这些描述全面深刻,富有见地,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准。路威对于乌鸦印第安人的记录和分析是他对于人类学的重大贡献之一。
——Edward M.Bruner(《美国人类学家》195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