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梅,女,1963年11月28日出生,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就读于辽宁省财经学校(税务专业)、东北财经人学(会计学专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司法鉴定资格。 1984年参加工作,从事税务工作二十余年,先后从事税务管理、检查、审计、政策指导等工作。现在本溪市国税局国际税务处从事税收政策指导和涉外企业检查、审计工作。精通财务知识和税收政策,具有丰富的财税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曾荣获省征管能手和省稽查能手称号。也是本市国税系统唯一一位既荣获省征管能手又荣获省稽查能手称号的人。做过税法培训和财务讲座几十次。2008年上半年配合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给税务系统内部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主讲《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参加人次达400余次。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上发表过数十篇财务和税收方面的文章,例如,《“福利企业”偷税不容忽视》、《要注重刻业企业的检查和清理工作》、《税收政策与筹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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