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私人与公共工程招标投标方式有区别
在日本,私人项目和公共项目有不同的管理办法。私人项目主要采用总价包干的合约形式,这种方法的基础是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在长期合作中形成的信任关系。
根据公共会计法,公共项目必须进行选择性招标,即邀请招标。
1. 总承包商在建筑市场中占据支配地位
目前,日本共有50多万家建筑承包商,其中排名前20位、60位和100位的、总承包商所占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6.3%、23.8%和26.9%,超级总承包商在建筑市场中占据了支配地位。总承包商很少直接从事施工活动,施工任务几乎全部由分包商完成,总承包商委派项目经理对分包商进行管理。
2. 价格因素在评标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
招标方根据官方价格指数确定工程的最高限价,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对承包商的素质和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承包商是否中标,完全取决于投标报价。
3. “倒挂分包”现象多
日本鹿儿岛隧道的盾构工程是一个典型案例。这项总长度仅为773米的工程在地方官员的干预下被肢解为11段,有19家承包商参加竞标。最后,当地的11家承包商瓜分了这项工程,再转手分包给一家专业公司,形成11个总承包商对一个分包商的“倒挂分包”。这种现象在公共项目中并不少见,比如从事路面铺砌的大公司年营业额中的40%~60%是通过这种“倒挂分包”方式实现的,而且这个比例还有上升的趋势。
二、成功的美国工程招标制度
美国是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其招标制度被认为是世界上比较成功的建筑交易体制之一。成功的招标及其配套制度保障各种实施机制的顺利制定与实施,能够维护商业公正及商业信誉、扩大商业竞争,降低招标的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
1. 招标范围全方位化
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实行招标,大到上千亿美元的军用飞机订购,小到1万美元的公厕,涵盖了政府出资的所有工程。民间工程也基本上全部采用招标的形式。在美国,业主出资进行采购,不进行招标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2. 制定招标管理制度部门多元化
美国有政府发布的联邦政府标准合同格式,也有各个学会、协会制定的条款、准则等,如美国建筑师学会制定的合同条款、美国工程师合同文件联合会的建筑合同标准通用条款、美国承包商总会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标准格式、美国仲裁协会的建筑业仲裁规则、美国陆军工程师团的技术合同条款等在美国均有较大的影响,另外,美国各州、特别行政区等也都制定了严格的招标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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