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奠基和初步发展时期(1949-1965年)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潮在中国大陆取得了在伦理价值观上的支配地位和统治地位后,共产主义道德从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一跃而为国家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体系,获得了在全社会推广宣传的政治文化条件。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理论体系正处在探索奠基阶段。而对伦理学领域中一些问题的探讨,如20世纪五十年代初,杨甫、徐特立等人发表文章,对《共同纲领》中所提出的国民公德予以具体的解释和界定,并认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物即是人民的新道德的表现。于光远的《新中国与新爱国主义》、萧德的《论中国人民的新爱国主义》等文则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爱国主义的内涵、本质和特征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论述。一些学者还就共产主义道德和人生观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周原冰的《培养青年的共产主义道德》、吴江的《共产主义道德问题》等书和江陵的《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等文,系统地阐明了什么是共产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作用,论述了培养共产主义道德的方法,并对剥削阶级的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些都为日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理论体系的真正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但由于受苏联“左”倾思想的影响,伦理学被视为一种宣扬资产阶级道德理论的“伪科学”而被取消了其在新中国教学和科研中的地位。
1952年实行的高等院校系科调整和学科改造,伦理学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伪科学”逐出学坛,从而使得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被迫中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虽然十分注意对共产主义道德的研究,却忌讳伦理学这门学科。
直到20世纪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建立了研究伦理学的机构,并开展了教学和科研工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研究一度有所恢复。随着对旧道德批判程度的加深和对共产主义道德宣传力度的加大,伦理学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并在学术上展开了对人性论、人道主义的讨论,对道德遗产批判继承的讨论,以及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基础及特征的讨论。一些报刊还专门开展了幸福观、荣辱观、婚恋观、职业观、人生观等问题的讨论。李奇、周原冰、周辅成、张岱年、冯友兰、吴晗、冯定以及罗国杰、许启贤、王煦华等人均参与了当时的讨论,他们纷纷撰文或出版著作,陈述自己对道德遗产批判继承问题和人性论、人道主义等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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