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念篇
“教育公平”观念的常见误区
储朝晖
从目前有关“教育公平”的研究报告、文章和言论中,可以发现,人们在讨论这一问题时通常会有意或无意地使用以下一些错误的假定:
一是认为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来说,教育观念发挥的作用不大。其表现形式是,不少讨论“教育公平”的文章都热衷于谈论促进教育公平的措施、方案,而很少涉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制度等观念性的东西,没有从起点、根源和基础上寻求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途径。这说明促进“教育公平”十分重要的观念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是认为只要同样的学校享用同样的教育经费,教育就是公平的。许多人在比较学校时往往会说,“X×进了重点校,而X X进了普通校”,“××校生均教育经费有数千数万元,而××校只有几十几。于是,大家都争着上重点学校、重点班,不惜缴纳高额的择校费。同样是学生,有的进了好学校,有的进了差学校,而好学校和差学校都是政府建的;有的人享用较多的教育经费,有的人享用少得可怜的教育经费,而钱多钱少都是政府给的。这样的教育肯定是不公平的。然而不能因此就认为,大家进同样的学校、享用同样的教育经费就公平了。因为这仅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小步,离真正的“教育公平”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三是认为不同人、不同文章中“教育公平”的内涵是一致的,可以相互引用。其典型表现是,各类谈论“教育公平”的文章往往相互引用,较少追问其他人所说的“教育公平”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与自己的理解是否一致。事实上,不同人所说的“教育公平”的内涵是不同的。若对现今出现频率较高的“教育公平”话语加以分析,可分为三类:(1)媒体话语。它追求的是新闻效应,目的在于揭露事实和问题。(2)社会问题话语。它集中关注受教育者的权利,目的在于变革社会不合理的存在。(3)教育话语。它关注的是个体发展,目的在于尽可能地使每个不同的个体获得适合其个性的发展。在谈论“教育公平”时必须明确自己使用的是哪一类话语、哪一种教育公平假定,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引用,将会导致思想上的混乱。这也说明从概念上对“教育公平”加以界定很有必要。
四是认为促进“教育公平”主要依赖于教育外部公平问题的解决。谈到“教育公平”,人们首先会想到受教育的机会及权利、招生、评价、民办学校、流动人口子女与教育公平等问题,而很少涉及课程设置、班级管理、教育观念、教师态度等。对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批评也主要集中在教育的外部公平。实际上,教育的内部公平对受教育者而言意义更大。一个人因贫困或歧视而上不了学较之因教育内部的不公平而受到的损害要明显且容易解决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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