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效统筹规划金融业的协调发展
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浙江较早地把金融业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来谋划,着眼全局,立足长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我省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江省“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从战略高度来解决金融业产值化程度不高、金融组织体系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协调、融资结构不协调等发展中的问题,有效规划引导金融业的中长期发展。同时,统筹金融服务发展,依托科技进步,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使社会公众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3.有效统筹规范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
随着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的业务领域不断延伸,一些领域开始相互渗透和交叉融合。由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下各方还缺乏全面合作,存在较大监管真空和金融市场风险,为此统筹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非常必要。近年来,各级金融管理部门一方面及时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加大单个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使之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另一方面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的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研究和监测,密切各金融管理部门间的合作,定期沟通交流信息,形成金融市场监管合力。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组成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突发性金融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风险金融机构,有力地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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