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认清股市风云变幻的机会
第一节 认清股票市场的结构
三、股票发行市场
(一)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指的是事先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向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的行为。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这样可以扩大股东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人操纵,为筹集更多资金奠定基础,也可增加股票适销性和流通性。公开发行可以采用股份公司自己直接发售的方式,也可以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代理。
不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者只对待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的方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可以采用:一是股东配股,又称股东分摊,即股份公司按股票面值向原有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股价低于市场价格。如果股东不愿认购,可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把认购权转让给他人。二是私人配股,又称第三者分摊,即股份公司将新股票分售给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等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一是为了表示照顾某些人,因此,按优惠价格将新股分摊给特定人。二是无论是股东配股还是私人配售,由于发行对象是既定的,因此当新股发行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分摊以求支持,不仅可以节省委托中介机构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还可调动股东和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但是由于这种股票不能公开发行,因此流动性差。因其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所以会降低股份公司的社会性和知名度,还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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