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根发,男,1964年4月生,浙江省嘉兴市人,汉族。1985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被分配到原国家核工业部干部司工作。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双学士班。1989年1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1年4月赴日本留学。1994年3月毕业于北海道大学研究生院,获民事法硕±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理论博士学位。曾在日本、美国从事律师研修工作和访学数年。曾任(司法部)华联律师事务所国际部主任,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2004年10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副研究员。出版有《论日本法的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著作,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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