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生态意识虽然没有成为主流的意识形态,但随着生态危机的逐渐显露,人们已经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只有生态意识的觉醒才是技术手段与法律制度得以畅行的保证。生态意识觉醒就是使社会大众意识到生态破坏的严重性以及他对人类的重要性,对自然具有责任感。并且,生态意识是由超前的社会意识形态逐渐走向社会生活的中心,它开始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中,遍及全球的各个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尤其是随着对生态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层探讨,人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问题不仅仅是生态平衡的问题,也暴露出深层的文化危机与公众自身价值体系的不完整。对公众来讲,生态意识就是要克服自身的价值观念系统中观念、文化的缺憾,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价值体系。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个人的价值观念直接影响个人的行为,为更好地约束人们的生态行为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培养人们的生态价值观。心理学的分析也告诉我们,所谓价值“是我们经验什么是应该的那一刹那的心理活动。这种判断应具有客观性及超越个体的有效性。也就是说,在一个群体中,有许多人都会有共同的价值,共同的‘应该’的判断”。换言之,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价值是个体对什么是“应该”的判断,个体的价值体系就是个体自身所具有的一整套关于生活意义、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所追求的目标的构想和信念。这一套价值体系给予个体的是一整套行为规范和准则。所以说,解决环境危机最根本的途径是培养公众个体的生态意识,只有当公众价值体系中具有“什么样的生态思考是应该的”的判断时,才会在行为的途径、方式及目的选择中作出生态的考虑,做出更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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