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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学方法论原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8613
  • 作      者:
    李可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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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可,男,湖南武冈人,法学博士、法学方法专家。现任职于东南大学法学院,主讲《法学方法论》、《法理学》和《法律史》等课程,研究方向为法学方法、规范法学和法律文化。兼任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研究员。2005年曾获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入选《法学家辞典》。至今主持或参与《和谐社会法制构建的精神前提研究》等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9项,出版《法学方法论》等专著9部,参编教材2部,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获省级学术奖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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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东南大学法学学术文库》的选题涉及法哲学与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法与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学各个领域。选题范围面向东南大学法学院全体教师征集稿源,重点出版优秀的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省部级以上的课题结项成果以及具有创见性的专题论著。本文库坚持以质取文,拒绝平庸之作,确保文库的高品位、高质量。凡纳入文库出版的著作必须由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由编委会就专著内容、学术规范等各方面意见综合确定。我们希望,本套丛书能够成为东大法学高层次理论成果得以稳定持续成长的一方园地,成为集中展现东大法学学术传统与今日法学原创力学术作品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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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李可博士的这部著作至今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了理论创新:首先,提出“法学方法论原理”这一重要概念,并对其理论要素、关系、特征、结构和体系进行了剖析,是该著的概念创新。其次,全面分析和建构了法学方法论内在构造和理论体系的各种要素及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是该著的体系创新。再次,借撩各科知识,立足中国现实,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剖析法学方法论原理,并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立体地、网状地分析法学方法论问题,是该书的思维创新。最后,以法益衡量、利益衡量和价值衡量这三种典型司法方法为切入点,从微观角度剖析司法方法论的技术构造,从而为规制司法主体在这三种典型司法方法中的具体行动奠定技术依据,是该书的技术创新。
    ——周永坤
    
    李可博士的《法学方法论原理》至少在以五个方面实现了对已有法学方法论成果的突破:第一,阐明了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等基本问题。该书借鉴了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当前国内外的法学研究成果,抽象出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特征、功能、任务和学科定位等原理问题。第二,剖析了法学方法论的内在构造。该书借鉴了社会科学研究的常规路径,并结合转型中国的法治实践,对法学研究的根本路向和理论假说、基本假定和逻辑起点等内在构造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归纳和建构。第三,建构了法学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法学方法论不仅是法理学、法哲学的方法论,也是部门法学和司法实践的方法论,在法学方法论体系中嵌入部门法学方法论和司法方法论,符合“从经验上升到理论”和“从理论下行到实践”的“上升法”和“下行法”。第四,分析了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层次,以从根本上确立法学方法论的理论体系和发展路向。同时,澄清了哲学与法学之间的科际关系,探讨两者之间的中间距离,以防止在理论研究中以哲学方法代替法学方法的简单主义倾向。第五,论述r司法方法论的技术构造。以法益衡量、利益衡量和价值衡量这三种典型司法方法为切入点,从微观角度剖析了司法方法论的技术构造,从而为规制司法主体在这三种司法方法中的具体行动找到具体的技术依据。
    ——陈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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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四)“司法方法论”的内容
    司法方法论的研究对象与其构成内容有一定关系,不过两者毕竟不同。司法方法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案件事实的主客观性、法律规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以及联结事实与规范的司法方法的适切性。而由前文对司法方法论的定义可知,司法方法论的内容大致应当包括司法主体的特性、司法方法的功能、位序和关系、司法过程的性质、特征和规律、司法过程中人与法、规范与事实、事件与场景之间的互动关系等。本书在此择其要者而言之。
    1.司法主体。相对于立法主体和行政主体,司法主体总是有着自己太多的独特性:从应然的层面上讲它应是中立于国家与社会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担当仲裁人的角色;但是从实然上看,它又深深地嵌入正式的国家组织之中,以公务员的身份行使着司法统治之权;它不像立法主体那样为人民所公选,也不像行政主体那样深陷官僚体制之中,但是在近现代国家权力体系中它又作为一根政治杠杆调节和制衡着前述两者。在转型中国,司法方法的主体更可以分为应然(学理)主体与实然(制度)主体。在学理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人员是司法方法的应然主体,但是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及其侦查逮捕人员是司法方法的实然主体。而且我国三机关分工合作的流水作业制度也支持这一实然主体之存在。
    司法方法论着力要探讨的是司法主体的上述特性对于个案裁判的影响,要追问司法主体与司法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要分析司法主体的立场、价值对于司法过程客观性的影响。在司法方法论体系中,法官的思维方法也可以构成司法方法的内容,但是似乎应是司法方法的背景性内容,而非司法方法本身。从内容上看,思维方式主要为司法方法的运用提供操作性标准和分析方向。从形式上看,思维方式大多是一些内隐性的意识、习惯乃至价值观、世界观和处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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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一切理论争议都是方法之争
第一章 方法论上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理论研究与方法论:法学理论的方法化
一、方法和方法论在理论研究上的核心地位
(一)方法和方法论对于理论研究的重要性
(二)方法和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的重要性
(三)法学方法论的元科学地位
二、方法和方法论与理论之间的相互转化
三、方法和方法论的局限:基于法律的思考
(一)不确定性现象对唯理论的致命打击
(二)理性方法的非理性之根
(三)理性方法的非理性表现
(四)方法和方法论的边界与要义
第二节 从方法到方法论:法学方法的理论化
一、“方法”的含义、特征和对象
(一)中外学者有关“方法”含义的述评
(二)“方法”含义的认定
(三)“方法”的特征
(四)“方法”的研究对象
二、选择方法的决定因素
(一)影响一般科学方法选择的因素
(二)影响法学方法选择的因素
三、“方法论”的含义、特征和对象
(一)有关“方法论”定义的述评
(二)“方法论”的定义及与方法、方法学的区别
(三)“方法论”的特征
(四)“方法论”的对象
四、方法论的内容、层次、功能和任务
(一)方法论的构成内容
(二)方法论的层次划分
(三)方法论的功能
(四)方法论的研究任务

第二章 法学方法论上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法学方法论的概念、对象和特征
一、法学方法论的概念
(一)有关“法学方法论”概念的述评
(二)“法学方法论”概念的认定
二、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
……
第三章 法学方法论的理论构造
第四章 法学方法论的体系
第五章 司法方法论的技术构造
参考文献
跋 学术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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