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几年前就意识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能仅由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而是要让每一名党政机关干部都负起责任来,即在党政机关全面实施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珠海市斗门区从2009年3月开始,在全区推行“一岗双责”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办错、谁负责”的原则,将解决群众信访责任贯穿于党政机关每个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做到工作业务和信访维稳“两手抓、两不误”。将解决群众信访工作纳入每个党政机关干部的年终考核体系,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重大群众信访事件的,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将被“严格问责”。
一个岗位负起双重责任,符合“权责统一”的法治理念。“权责统一,就是指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如果“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一般不会产生群众信访;如果“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就可能产生群众信访。产生了群众信访,责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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