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清”--借表述性“阶级话语”整治基层干部
临沭县的“四清”运动分两个阶段,即“小四清”和“大四清”。“小四清”是在1964年以公社为单位全面展开的。全县7个区(夏庄区试点除外)、65处公社、476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三批进行。第一批青云区,第二批岌山、店头、石门区,第三批大兴、玉山、蛟龙区。年底,全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基本结束。在运动过程中,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前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向全党发出警示,如果不搞好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那么“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请同志们想一想,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情景啊”!《后~卜条》[即《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提高认识,明确政策,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揭发干部存在的问题。“小四清”的内容主要包括“清工分、清仓库、清账目、清管理”,重点清查干部的经济问题。
“大四清”是在1965年。1965年1月,临沭县委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全国工作会议纪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文件规定,今后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称为“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二十三条》,抽调467人,组成面上“四清”工作队,连同临沂地委驻临沭“四清”工作组11人,采取地、县、社区四级干部混合编队的方式,共编成8个工作队、86个工作组,分三批全部入村。工作队人点后,召开有关会议,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发动群众起来揭发干部“四不清”问题。对待犯错误的干部的政策是“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同时要求犯有“四不清”错误的干部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自己革命,主动下楼”。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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