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消费
本书主要研究农村居民的消费问题,所以借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关解释,对农村居民消费的相关概念加以说明。农村住户指农村常住户,即指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家庭常住人口主要作为计算农村住户平均每人收入、消费和积累水平及分析家庭人口状况的依据。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农村住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本形成的资金。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一税费支出一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一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一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一记账补贴。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计算,反映的是某一省、市、区或区域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总支出指农村住户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的全部支出,主要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生活消费支出、财产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本书主要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进行重点研究,生活消费支出指农村住户用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八个分项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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