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府改革制度分析的理论基础
一、制度的概念、性质和功能
(一)制度的概念
制度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释义包括两方面:“要求大学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比如工作制度、财政制度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社会主义制度封建宗法制度等。”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制度首先是二种准则和规程,其次是一种历史形成的体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在经济和政治发展史上,对制度的关注贯彻始终,许多正统经济学家都比较关注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亚当·斯密在研究中国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的原因时,就对中国的制度进行了关注。他认为:“中国似乎长期处于静止状态,其财富也许在以前已完全达到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限度,但若易以其他法制,那么该国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可允许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关注了制度的作用和制度产生变迁的原因等,但他没有给制度一个确切的定义。
旧制度学派的康芒斯和凡勃伦从最一般的意义上给制度下了定义。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和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思想方式所构成的是,在某一些时刻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方面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③凡勃伦认为制度就是大多数人具有的固定的思维习惯、行为准则、权利与财富原则。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制度的一种非正式存在的形式,但还没有抓住制度的本质。
康芒斯如此定义制度:“如果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原则,使用于一切所谓属于‘制度’的行为,我们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④那么集体行动如何控制个体行动呢?康芒斯认为:“业务规则在一种制度的历史上是不断改变的,包括国家和一切私人组织在内,对不同的制度,业务规则不同,它们有时候叫做行为的规则……它们指出个人能做或不能做,必须这样做或必须不这样做,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事,由集体行动使其实现。⑤
从康芒斯的定义可以看出,他把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工具和手段,或者从更全面的意义上说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或规则。康芒斯的定义抓住了制度的最一般本质:一种行为规范,它的作用在于对行为进行规范。康芒斯不但认为行为规范是制度,他同时认为组织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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