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两手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建设的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伟大事业。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两手抓”方针的重要理论依据。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从对资本主义社会畸形发展的批判中得出的科学结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由于社会主义铲除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使生产力能够得到前所未有的极大发展;由于它铲除了产生一切不合理、不公正社会现象的剥削制度的根源,这就使社会全面发展成为可能。恩格斯曾指出,社会主义必将“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①马克思指出,一切民族最后都要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②因此,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畸形发展,这本来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进一步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全面发展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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