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物种、本质与进化
生物学本质主义(或物种本质主义)似乎既符合常识,又与哲学观点相一致。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地拥有一些常识生物学(folk biology)知识,即“关于各种生物的直觉认识,包括直觉地对不同物种进行分类,并认为每一个物种都拥有自己特有的内在‘本质’”。也就是说,人们在直觉或常识上认为不同的物种因具有不同的内在本质而相互区别。虽然不一定能确切地知道它们都有着什么样的内在本质,但是人们坚信它们都有内在的本质。在哲学的发展历程中,本质主义的思想传统源远流长。从古希腊时代的柏拉图(Plato)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到当代的奎因(W.Quine)、普特南(H.Putnam)和克里普克(S.Kripke)等都是本质主义的忠实拥护者,他们的思想极大地推动了生物学本质主义观点的发展。从这两方面来看,生物学本质主义不论是在普通大众还是在哲学家中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
生物学本质主义还与科学(尤其是生物分类学)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生物学本质主义一直是前科学阶段的生物分类学的思想内核。生物学本质主义持续地为生物分类学的发展提供养分,同时也伴随后者的发展而不断被修改和调整。对生物学本质主义的讨论不可避免地和生物分类学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对前者的研究势必会受到后者的影响和约束。如果对生物学本质主义的研究只从哲学的视角展开,那么这就会忽视它与生物分类学的紧密联系,从而也就不能呈现生物学本质主义思想的全貌。现代生物分类学源自生物学本质主义,后又与之渐行渐远,两者曾紧密联系而又*终走向分离。生物分类学像其他的科学分支一样都是从古希腊哲学中萌芽的,在不断的发展中走向*立,生物分类研究*终与哲学研究分离开来。不过,这种分离只是相对的,由于生物分类学自身较为晚熟,生物分类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只有把这两种研究结合起来,我们才能一窥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全貌。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为系统的生物学本质主义思想的形成得益于生物分类学的发展,而达尔文(C. Darwin)的进化论则提供了生物学本质主义之外的替代性方案。在亚里士多德之后,*为著名的物种本质主义是林奈(C.von Linne)的本质主义物种概念。这一观点是林奈时代的形态学(morphology)分类方法与基督教神创论思想相结合的产物。这种结合主要体现在林奈生物分类学观点中的两个核心部分:本质主义与物种不变论。在当代新生物学本质主义产生之前,林奈的观点就是生物学本质主义的范本,而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则是反生物学本质主义者们*为重要的思想源泉。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对林奈的分类学观点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这种冲击表现为两个方面:**,“物种是进化的”这一观点对物种不变论提出了挑战并*终将其取代;第二,从达尔文思想中萌芽的以多元分类标准为核心的现代分类学思想逐渐取代了强调单一标准的本质主义分类学思想。由此,以林奈观点为代表的生物学本质主义不能与当代的生物学实践兼容就成为当代学者们的基本共识,“物种本质主义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死问题,这并不是因为无法通过可以想象的方式来为它辩护,而是因为生物学家们为它辩护的方式完全不可信”。
直到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出现,上述状况才发生了改变。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出现似乎使得已成为死问题的物种本质主义出现了复兴的苗头。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兴起除了吸收当代进化生物学的*新成果之外,生物分类学的发展,尤其是像以生物学物种概念(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为代表的新的物种概念的形成也为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新生物学本质主义对传统的生物学本质主义进行了调整和修正,以期消除生物学本质主义与现代生物学之间的紧张关系。不过,新生物学本质主义所做的调整和修正并未减弱反对者的批评之声。其中的有趣之处是,这些反对者对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的质疑同样以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成果为主要理论依据。两者之间的交锋又带来了新一轮的生物学本质主义和反生物学本质主义之争。目前为止,这一争论仍在继续,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本书的研究试图循着这一争论,进一步推进有关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的讨论。在本书中,我们主要关注“现有各版本的新生物学本质主义是否成功”以及“如果它们都不成功,那么是否还有替代性的方案可供选择”这两个问题。本书尝试通过对生物学本质主义和生物学(尤其是生物分类学)之间关系的分析来回答这两个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本书提供的答案都是否定性的。对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现有各个方案的分析表明,它们都有着各自的难题而难以承担复兴生物学本质主义的重任。进而,我们把它们失败的根源定位于新生物学本质主义与现代生物学的实践之间存在的理论张力。*后,本书的结论表明,这一张力不仅导致了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现有各个方案的失败,而且也宣告了生物学本质主义在当代的终结。
**节 问题的提出
我们在几乎所有的文化中都能看到各自不同的生物分类体系。虽然不同文化中的人们可能会使用完全不同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分类,但是每一种文化中都存在着分类现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似乎进一步验证了,人类具有渴望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天性。这种天性的产生大概有人和自然两方面的原因。从人的角度来说,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人们总是希望通过分类把看似混沌的世界变得有序,将杂乱的事物进行分类和整理,从而更容易地认识和利用各种事物;从自然的角度来说,自然界中似乎存在着许多不同种类的事物,不同种类之间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人们在直观上就可以对它们进行区分。
无论如何,人们总是尝试采用一定的标准去对事物进行分类,进而也就产生了相应的分类体系。为了进行区分和识别,人们总是依据一些指标设立一定的分类级别。比如,一个大的分类单位可以再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子单位还可以再分为更小的单位,以此类推,就可以形成一个分类体系。至于其中应该包括多少个单位、每一个单位应该如何命名,这些都是人为规定的问题。生物分类体系就充分地体现了分类活动的这些特点。
生物学中现行的是七级分类体系,每一级别或等级被称为一个分类阶元(category)。这些阶元由高到低依次为: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每一个分类阶元都由若干个低一级的分类阶元组成。种(物种)是*小的、*基本的分类单元。现有的分类体系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上行分类法(upward classification),即*先去发现和识别新的物种,并把它依次安排到更高的分类阶元中。生物分类学家在生命世界中直接面对的就是不同类别的物种,他们的实质性工作就是在生物分类体系中为物种找到合适的位置。另外,在关涉物种概念的实践活动(比如环境和动物保护)中所遇到的很多难题也被认为部分地根源于人们在这一概念上的混乱。因而,可以说,物种概念不仅在学术研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在现实中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
既然物种概念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人们去追问“物种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人们把这个问题称为“物种问题”(the problem of species)。该问题不仅为生物学家们所关注,哲学家们对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争论。物种问题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子问题:“①物种的本体论地位问题—物种是个体、自然类(natural kind)或集合(set)?②物种的定义问题—物种的定义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③物种的实在性问题—‘物种’这个词指称的是不是自然中真实存在的范畴?” 这三个问题包含着许多的内容,要在本书中对这三个问题都做出解答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虽然这些问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就讨论的侧重点不同而言,它们可以被视为是相对*立的。在这三个问题中,我们主要关注“物种的本体论地位问题”。如无论证上的需要,本书将不会讨论另外两个问题。进一步来说,对于该问题,我们也只关注其中的一种方案:生物学本质主义。根据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历史演变,它又被区分为:传统生物学本质主义和新生物学本质主义。在这两种生物学本质主义形态中,本书着重讨论新生物学本质主义。由此,本书讨论的主题可以被概括为:物种的本体论地位问题上的新生物学本质主义方案。传统上,对物种的本体论地位问题的回答是:物种是“自然类”,它们都具有类本质(kind essence),每一物种都拥有恒定不变的且与其他物种存在明确界限(boundary)的本质。这即是“生物学本质主义”。生物学本质主义强调物种本质的恒定不变性和不连续性。这种思想曾经长时间地支配着人们对物种的本体论地位问题的理解。直到达尔文提出进化论之后,这种状况才发生了改变。达尔文的进化论主张,物种是会发生变化的,并且变化是连续的。这种观点直接冲击了生物学本质主义并*终导致其走向式微。在生物学哲学中,生物学本质主义无法与达尔文的进化论兼容,它应该被排除在现代生物学的知识体系之外,这已经成为学者们的普遍共识。
近年来,在生物学哲学领域,一部分哲学家如格里菲斯(P.Griffiths)、博伊德(R.Boyd)、威尔逊(R.Wilson)、戴维特(M.Devitt)、奥卡沙(S.Okasha)、拉波特(J.LaPorte)利用现代生物学中一些新的理论成果试图复兴生物学本质主义。他们在修正传统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基础之上,提出了DNA条形码理论(the barcode theory of DNA)、历史本质主义(historical essentialism)、稳态属性簇(homeostatic property cluster,HPC)类理论、关系本质主义(relational essentialism)和起源本质主义(origin essentialism)等主张,从而使生物学本质主义重新焕发了生机。由于这些观点在很多方面都呈现出一些不同于传统生物学本质主义的“新”特征,因而被冠以“新生物学本质主义”之名。当人们论及新生物学本质主义时,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些疑问:传统生物学本质主义有什么样的难题呢?新旧两种生物学本质主义有什么样的差异呢?新生物学本质主义能否避开传统的生物学本质主义难题并实现生物学本质主义的复兴呢?这些便是本书试图要解答的问题。
第二节 问题的分析
现在,我们先对物种问题做一点初步的分析和说明。生物学家们常常从时间和空间这两个不同的维度来思考物种问题。在空间维度上,物种作为由不同的生物有机体(organism)所组成的群体,它们之间似乎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和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这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直观认知,即物种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我们可以用一些自然的特征将它们明确地区分开来。不同物种在空间维度上的差异性和不变性构成了生物学中本质主义思想的经验基础。而在时间的维度上,在任何特定空间存在的生物有机体都处在进化的序列之中,我们在物种身上无法找到恒定不变的属性。物种的演变好似一条流淌的河流,我们很难在某一个节点上把它们区分为截然不同的片段。物种在时间维度上呈现出的这种特性就成为生物学中的反本质主义的思想素材。物种在两种维度上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属性,而这两种不同属性之间的张力就成为物种问题产生的根源。
在前达尔文时代的分类学中,林奈的模式物种概念(typological species concept)一直是物种问题的正统观点。它强调每一物种都存在着不同于其他物种的*特本质,这些本质是不变的,并且它们构成了人们识别物种的充分必要条件。这种观点不论是在科学还是哲学意义上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林奈强调不同物种在空间维度上的差异性和不变性,并且把这种观点推到了极端。显然,他忽视了物种在时间维度上的连续性和变异性。这也是模式物种概念受到进化论冲击的原因所在。
达尔文的进化论主张生物物种是不断变化的,不同物种之间根本不存在明确的界限。两个物种之间可能存在着多个变种作为它们之间的过渡类型。相对于林奈的主张,达尔文在物种问题上的观点似乎有矫枉过正之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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