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功不可没。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行政处罚法》实体规则开始暴露出不足,规则层面的查缺补漏工作变得势在必行。在此形势下,《行政处罚法》经历了多次“小修小补”,直至2021年1月22日,终于完成大修,正式公布。与以往不同,此次修法是《行政处罚法》在实施了长达25年之后,完成的首次大修,意义重大。本书结合晚近理论研究与相关执法实践,主要在实体法层面归纳总结了《行政处罚法》修改的核心议题,并对此展开研究。这些议题包括:修法的基本立场、修法的逻辑体系、修法的目的选择、行政处罚概念条款的增设、行政处罚种类条款的修订、主观过错条款的增设、“法盲”条款的增设、行政没收条款的修订、地域管辖条款的修订、违法阻却条款的增设、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条款的增设。本书并不拘泥于对新法修订内容的咬文嚼字,而是深入剖析上述修法问题中蕴含的一般原理,提出解释论或立法论上的应然方案。希望这些论述能够超越实证法本身,为理论界提供更为基本的行政处罚法理论,也为日后进一步开展的修法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和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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