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决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 各项制度的统领:党的领导制度
第二节 依法治国的核心:党与法治关系
第三节 两个法体系的关系的核心:党章与宪法的关系
第三章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缺失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规”“法”的外延边界
第二节 党规和国法的本体自治
第三节 党规和国法的体系间互洽
第四章 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外延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的“法”效力及其实体文本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在整个制度体系中的功能贯通
第五章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类型化结构
第一节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整体结构的内部关系
第二节 体系架构内对应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关系的类型化
第六章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原则与基准
第一节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原则
第二节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基准
第七章 不同类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标准
第一节 互相确认与互为依据关系类型的具体标准
第二节 闭环独立、交叉重合、一体调整关系类型的具体标准
第三节 适当谦抑与竞合转化关系类型的具体标准
第八章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机制
第一节 动力机制: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二节 立法完善机制:常态清理和备案审查相结合
第三节 矫正机制:全面监督与专业评估监督相结合
第四节 职能优化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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