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上京路研究》:
第三节 金初上京路猛安谋克制度
金代猛安谋克制度是金朝地方的基本政治制度。金朝设置的猛安谋克机构,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关。金朝中央政府通过猛安谋克行政机构,实现对地方的统治。金代猛安谋克制度是在女真孛堇制度基础上,为适应统治需要建立起来的。随着女真建国和伐辽的需要,猛安谋克制度最终确立。金朝在灭北宋以后,将上京路的大批猛安谋克,迁往辽、宋地区,致使金代上京路猛安谋克制度,推向整个金朝广大地区。
一、猛安谋克制度的形成
金朝猛安谋克制度的产生,经历了很长一段历史时期。猛安与谋克是女真社会不同阶段的政治产物。过去很多学者研究猛安谋克制度,都视二者混同在一起,认为同时产生。其实不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是伴随着女真部族制的演变产生的。先有谋克制度,后有猛安制度。以往研究猛安谋克制度者,都把猛安与谋克混在一起。笔者认为金代女真谋克制度,是在女真村寨的基础上,为了作战的需要,把某一氏族或家族的村寨称为谋克。猛安制度是女真社会发展到部落联盟后,为进行较大规模的战争需要,把若干个谋克编在一起,形成的军事联盟组织的称谓。
猛安称谓产生以后,才真正形成猛安谋克制度。随着女真人扩大战争的需要,猛安与谋克融为一体,形成军事管理体系。金朝猛安谋克制度,是由女真部族制下的孛堇制度,发展演变而来的金朝军政合一组织。《金史·兵志》记载:“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勃堇征兵,凡步骑之杖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日孛堇,行兵则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从这则史料可以看出,猛安谋克制度是从女真孛堇制度演变而来,生活在女真自然村寨中的女真人,平时主要从事佃渔射猎的劳动,发生战争,无论任何人,只要身体状况允许,都要由作为村长或称部长,在女真语中称孛堇,跟随孛堇出征作战。全村的人就是一个作战单位,或者相当于现在的一个连,或是相当于一个营的军事单位。一个孛堇就是一个村落,一个村落基本上是一个氏族,或是一个较大的家族,他们大都有着亲近的血缘关系,彼此之间都有深厚家族感情。因此,作战时他们能够紧紧团结在一起,战斗力特别的强大。
谋克一词产生之初,是一个专有名词。正如张博泉所说:“我们在《金史》中所见到的关于金政权建立以前的猛安谋克都不表明是平时的氏族部落组织单位和名称,而是氏族战争中的军事组织名称,猛安谋克的名词的出现都是与作战有关系的。”张博泉的论证至为正确,起初谋克一词出现时,不是经常对某某村或是某某孛堇的称谓,村民们在平常佃猎时不称谋克,只是到了出征作战时,村民们被编成军事单位才称为谋克。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把几个临近的村庄编在一起,形成较大的军事组织,也就是军事联盟。在这个军事联盟中,有几个被称为孛堇的村长,公选或是任命,负责以附近几个村落形成的军政事务。这个部落联盟总的负责人,平时被称为孛堇,出征作战时称猛安。
谋克一词产生的时间较早。《金史·桓赦、散达传》:“世祖闻肃宗败,乃自将,经舍很、贴割两水取桓(赤皮)、散达之家,桓赦、散达不知也。世祖焚其所居,杀略百许人而还。未至军,肃宗之军又败。世祖至,责让肃宗失利之状,使欢都、冶诃以本部七谋克助之,复遣人议和。”这是《金史》里记载最早的谋克一词,记载的是世祖时期的事情。说明在世祖时期就已经有谋克一词了,但谋克一词不一定就是世祖劾里钵时期产生的。产生的时间也许在世祖之前,但不会早于献祖绥可时期。因为谋克是对以村寨为单位的军事组织的称谓,在没有定居、没有村寨时,是不会有谋克组织的。女真谋克组织的产生与形成,是在献祖绥可迁居按出虎水定居后,随着铁制生产工具的应用,农业生产的发展,剩余产品增多,形成阶级分化后,氏族或部落之间为了保护领地和财产,经常发生战争之后,才产生的原始军事组织。在《金史》中记载有七部谋克增援世祖,并不是说当时在女真社会中只有七部谋克。到太祖阿骨打建国前期,为了适合统一女真部族的需要,对已经形成的猛安谋克组织,进行了重新编制和整顿。《三朝北盟会编》记载:“其官名则以九曜二十八宿为号。曰:谙版勃极烈大官人、勃极烈官人。其职日忒母万户、明安千户、毛可百人长,蒲里偃牌子头。勃极烈者,统官也,犹中国言总管云。自五十户勃极烈,推而上之至万户勃极烈,皆自统兵,缓则射猎,急则出战。”这是对原有的猛安谋克制度进行整顿的生动描述。女真建国前,太祖阿骨打出于伐辽战争的需要,为了加强军队战斗力,对原有的猛安谋克组织重新进行了系统编制。《金史·太祖纪》记载:“初命诸路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金史·循吏传》记:“太祖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金太祖重新编制的猛安谋克,与以往存在女真社会中的猛安谋克不同,是按照郡县制设置方法编制的。女真建国后,对猛安谋克组织进行了进一步整顿。《金史·百官志》记载:“收国二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有银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辇所佩者也。”通过给猛安授银牌,给谋克授木牌,使金代的猛安谋克制度化,并随之使猛安谋克成为地方政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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