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区域协同发展的不同模式
二、区域协同发展对制度供给的新要求
三、跨区域协同立法应时而生
第一章 省际毗邻地区自下而上推动跨区域协同立法
第一节 跨区域协同立法保护酉水河动议
一、区域一体化建设需要制度保障
二、向上级立法机关建议协同立法
第二节 省际毗邻地区立法保护酉水河的协同措施
一、立法主体确定同步立法意向
二、共同委托并协助起草和评估法律文本
三、联席会议实质推动协同立法进程
第三节 协同立法模式在协同过程中的演变
一、联席会议筹备会共同商定立法进程
二、协同立法模式的变迁
三、协同立法模式变迁的原因
第二章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条文的协同历程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保护原则
第四条 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制度
第二节 政府职责与公众参与
第五条 政府职责划分
第六条 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资金来源
第八条 部门职责分工与协作
第九条 信息公开
第十条 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
第十二条 公众参与奖励
第三节 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
……
第三章 省际毗邻地区跨区域协同立法的成
第四章 省际毗邻地区协同立法的实践反思
第五章 对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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