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星火》: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提出“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方针,并在重庆谈判期间,提出将南方8个解放区的武装撤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根据国共两党签订的《双十协定》以及经谈判达成的关于广东的中共武装人员北撤山东的具体协议,东江纵队的部分骨干于1946年6月北撤,华南抗日游击队其余武装人员则大部分复员,或分散在各地开展隐蔽斗争。
全面内战爆发后,华南国民党当局加紧剥削统治,普遍施行“征兵、征粮、征税”政策,致使民怨沸腾,人民群众反抗情绪日益高涨。1946年11月6日,中共中央南京局发布《给南方各省工作的指示》,向南方各省指明两种工作方针,“一是凡有可能建立公开游击根据地者应立即建立公开游击根据地,原有各根据地如海南岛,如南路、中路、西江、北江、东江、闽南、闽西应鼓励原有公开或半公开武装,紧紧依靠群众继续奋斗。二是尚未成熟的地区采取隐蔽待机方针,以待条件成熟”。
鉴于当时华南地区敌我力量悬殊,中共广东区党委在《关于恢复武装斗争的决定》中提出“实行小搞,准备大搞,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前进”的战略方针,趁国民党正规军北调之机,以“反征兵、反征粮、反征税”为号召,恢复和发展华南地区的武装斗争。
二、发展赤色割据
1947年1月,中共广东区党委在香港湾仔召开区党委扩大会议,方方作了《当前时局的特点》和《关于广东形势和赤色割据问题》的报告,分析广东当前的斗争形式,认为广东革命斗争的胜利首先出现在农村,而要实现农村的胜利,则要敢于在广东造成“赤色割据”。“赤色割据”的建立,一是要靠山地,特别是边区的山地,建立基础,向平原发展;二是要靠群众,与群众斗争结合起来;三是要适当领导两面政权,并注意平原工作和农村的反蒋统线工作,以免陷于孤立;四是要以梅花点的发展形式来建立赤色割据,要照顾全面,也要掌握中心。
同年4月,方方、尹林平将华南地区分为粤桂边、粤桂湘边、粤赣湘边、闽粤赣边、琼崖5个战略单位,之后又增加桂滇黔边、粤中区2个战略单位,提出“建立边界游击根据地”的战略方针,并组建边区党委及边区游击队。5月24日,中共中央复电香港分局,同意华南地区的工作部署,并指出:“华南除琼崖外,应靠本身力量于年底建立起三四个成块的游击根据地,组织起几支中坚游击队伍,准备迎接与配合明年北方人民解放军的全面进攻。”
香港分局于是派出大批干部到上述地区建立党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游击战争的指导。华南地区的武装斗争得到壮大,赤色割据取得一定成效,较好地配合了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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