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一章 生效民事裁判监督
第一节 受理条件审查
一、依申请受理
二、依职权受理
第二节 法定监督条件审查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十四、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十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三节 监督方式适用
一、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二、不支持监督申请
第二章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检察监督
第一节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
一、民间借贷的界定
二、合同形式和内容
三、合同成立
第二节 民间借贷合同的审查重点
一、借贷关系的认定
二、借贷合同无效情形的审查
三、利息的认定
四、保证人的认定
第三节 虚假诉讼
一、虚假诉讼的审查
二、担保人独立责任的审查
第四节 刑民交叉问题
一、刑民并行
二、合同效力的审查
第三章 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检察监督
第一节 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民法通则》阶段
二、《担保法》阶段
……
第四章 劳动争议案件检察监督
第五章 民事虚假诉讼监督
第六章 审判程序监督
第七章 民事执行监督
第八章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
第九章 民事检察跟进监督
第十章 民事复查
第十一章 听证制度
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监督法律文书
附录 案例索引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