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工程技术原理与应用》:
1)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
积极推进水电发展理念创新,坚持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不断完善水能资源评价,加快推进水电规划研究论证,统筹水电开发进度与电力市场发展,以西南地区主要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合理优化控制中小流域开发,确保水电有序建设、有效消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1)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在做好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工作和统筹电力市场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水电基地建设工作;适应能源转型发展需要,优化开发黄河上游水电基地。提高流域水电质量和开发效益。统筹协调水电开发和电网建设,加快推动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完善水电市场消纳协调机制,促进水能资源跨区优化配置,着力解决水电弃水问题。
(2)转变观念,优化控制中小流域开发。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全流域、干支流开发与保护工作,按照流域内干流开发优先、支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保留流域必要生境,维护流域生态健康。在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的西部地区重点开发资源集中、环境影响较小的大型河流、重点河段和重大水电基地,严格控制中小水电开发;开发程度较高的东、中部地区原则上不再开发中小水电。加强总结中小流域梯级水电站建设管理经验,开展水电开发后评价工作,推行中小流域生态修复。
(3)加快抽水蓄能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区核电和新能源开发、区域间电力输送情况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抓紧落实规划站点建设条件,加快开工建设一批距离负荷中心近、促进新能源消纳、受端电源支撑的抽水蓄能电站。做好抽水蓄能规划滚动调整工作,统筹考虑区域电力系统调峰填谷需要、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和站址建设条件,开展部分地区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启动、调整工作,充分论证系统需求,优选确定规划站点。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启动新一轮的全国抽水蓄能规划工作。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建设海水抽水蓄能电站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快建立以招标方式确定业主的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电站运营管理体制和电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抽水蓄能电站辅助服务市场。研究探索抽水蓄能与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
(4)积极完善水电运行管理机制。研究流域梯级电站水库综合管理体制,建立电站运行协调机制。开展流域综合监测工作,建立流域综合监测平台,构建全流域全过程的实时监测、巡视检查、信息共享、监督管理体系。研究流域梯级联合调度体制机制,统筹考虑综合利用需求,优化水电站运行调度。制定梯级水电站联合优化调度运行规程和技术标准,推动主要流域全面实现梯级联合调度。探索各大流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统一规范的流域公司,逐步推动建立流域统一电价模式和运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开发的整体效益。深化抽水蓄能电站作用、效益形成机制及与新能源电站联合优化运行方案和补偿机制研究,实行区域电网内统一优化调度,建立运行考核机制,确保抽水蓄能电站充分发挥功能效用。
(5)推动水电开发扶贫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精神,积极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尊重地方和移民意愿,科学谋划,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电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和扶贫优势。进一步完善水电开发移民政策,理顺移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移民社会管理,提升移民安置质量。探索贫困地区水电开发资产收益扶贫制度,建立完善水电开发群众共享利益机制和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当地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成电量比例。研究完善水电开发财政税收政策,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让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地受益。
2)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
按照“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的原则,严格开发建设与市场消纳相统筹,着力推进风电的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积极支持中东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在消纳市场、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地开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
(1)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加强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勘查,提高低风速风电机组技术和微观选址水平,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工作,全面推进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分散式风电的技术标准和并网服务体系,考虑资源、土地、交通运输以及施工安装等建设条件,按照“因地制宜、就近接入”的原则,推动分散式风电建设。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7000万千瓦,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区风电装机规模均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2)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在充分挖掘本地风电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借助“三北”地区已开工建设和明确规划的特高压跨省区输电通道,按照“多能互补、协调运行”的原则,统筹风、光、水、火等各类电源,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输送可再生能源,扩大风能资源的配置范围,促进风电消纳。在解决现有弃风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电力供需变化趋势,逐步扩大“三北”地区风电开发规模,推动“三北”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和高效利用。到2020年,“三北”地区风电装机规模确保1.35亿千瓦以上,其中本地消纳新增规模约3500万千瓦。另外,利用跨省跨区通道消纳风电容量4000万千瓦(含存量项目)。
(3)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开展海上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完善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己开工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动后续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鼓励沿海各省(区、市)和主要开发企业建设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带动海上风电产业化进程。完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规范和精简项目核准手续,完善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健全海上风电配套产业服务体系,加强海上风电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设备检测认证、信息监测工作,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设备制造和开发建设能力。到2020年,海上风电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确保建成5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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