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
同时,这些道德规范也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没有这个基本原则,就不可能派生出这样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是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展开、补充,必须根据教师职业的要求,提出一些具体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没有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要引导和统帅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或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做出科学正确的引导和评价是很困难的。由此,在研究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还必须深入研究教师职业道德的各种规范和各种范畴。
第三,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调整教师个人与他人、社会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社会中每种职业都体现着一定的利益关系,社会职业劳动是为社会创造经济、政治、文化效益的活动,同时也是个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因此,各种类型的职业道德,必然要承担起协调本行业内人与人之间、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与行业服务对象、与社会整体或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就需要一个根本的指导原则。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反映了教师职业所应承担的一定的社会责任、应履行的社会义务以及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所应享有的社会权利及社会利益,是指导教师调整行业内人与人之间、教师与其他行业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与社会整体或国家之间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
第四,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区别于其他类型社会道德的根本标志。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已经出现了各个社会、各个阶级的道德类型,从事各种行业的人们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及社会义务不尽相同,在职业活动中,既要处理好职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本职业与其他社会职业的关系。由此形成了不同的职业道德理想、职业道德心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习惯,这就形成了不同的职业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教师职业道德包括道德理论、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范畴等,这些都是调整教师与他人、教师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类型社会道德的根本标志。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有机整体。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占有突出地位,是教师在道德实践中认识和处理各种关系的具体原则,对教师的道德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是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具有定向、指导和评判的作用。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定向作用。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自始至终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则是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具体行为准则。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贯穿于教育劳动的始终,对教师行为起着指引方向的作用,是教师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人际关系的总方针,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道德的基本特征。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指导作用。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所赖以产生、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前提。即有什么样内涵的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也就有什么样内涵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从属于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具体化和详细化。由于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规定了教师道德行为总的方向和性质,贯穿于教师道德发展的全过程和教师道德活动的各个领域,因而它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是最普遍的。这种最普遍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使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不同于一般的道德规范,而在整个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中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在整个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起评判作用。在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具有最高约束力,是评判教师道德行为的最高道德准则。有的时候,教师的道德行为表面上看来似乎符合某一具体道德规范的要求,但在实质上却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那么,就仍然不能说这一道德行为是正确的。例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有“热爱学生”的要求,可是有的教师只重视学生的考试分数,不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这似乎也是“热爱学生”,但却违背了“教书育人”的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因此,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具体实践,都要用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来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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