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五次缔约方大会将硫丹列入受控POPs物质清单。硫丹作为一类广谱性杀虫剂,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于农业虫害的防治。在我国,其主要用于棉花种植虫害防治。2013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关于硫丹等10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修正案。包括原环境保护部在内的十二个部委于2014年3月25日发布了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21号)。按公告要求我国需在特定豁免期结束前(即2019年3月25日前)淘汰在棉花种植等行业中使用的硫丹,以实现硫丹在我国境内的全面淘汰。为落实修正案要求,推动我国硫丹的淘汰与替代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开发了“中国硫丹淘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旨在通过生物防治和替代技术淘汰虫害防治领域使用的硫丹,项目执行期为2017-2021年。
项目实施期间恰逢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期,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POPs因其具有持久存性、生物蓄积性、远距离迁移性和毒性等特点,成为新污染物中受到关注的一类物质,这类物质可造成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生殖和免疫系统受到破坏,并诱发癌症和神经性疾病同时还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农药类POPs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也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借鉴发达国家在硫丹等农药类POPs管理上的经验,服务我国公约履约和新污染物治理,本书梳理了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有关国家对硫丹的管理措施,同时对我国棉花和烟草种植业硫丹的使用现状和履约情况作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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