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实施阶段
(一)勘察设计
1.勘察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初步选址建议,进行拟建场地的岩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方面的勘察,提出勘察报告,为设计做好充分准备。勘察报告主要包括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拟建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条件、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及相关建议、地下室开挖和支护方案评价及相关建议、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桩基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议、其他合理化建议等内容。
2.设计
落实建设地点、通过设计招标或设计方案比选确定设计单位后,即开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项目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但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上述审查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二)建设准备
广义的建设准备包括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资源供应、咨询服务等方面的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各种批文的办理。采购形式包括招标采购和直接发包采购两种。鉴于勘察、设计的采购工作已落实于勘察设计阶段,此处的建设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征地、拆迁和平整场地,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组织选择监理、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等手续。按规定做好建设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即可进入施工阶段。
(三)施工安装
建设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通常,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组织土建工程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在施工安装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安装,建成工程实体,实现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目标。具体内容包括: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参加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做好人员培训;合理组织施工;建立并落实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好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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