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广告文化比较研究》:
第一节 根深蒂固的积淀:中国广告中的忠孝观念
忠孝伦理观是我国最基本的伦理观念,在中国广告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形态:一种是强化表现忠孝的伦理精神。这里所说的伦理,是指长期以来沉淀在人们心中的对事物的传统看法。另一种是呼吁忠孝伦理观念的回归。在近三十年的广告发展中,对“忠”与“孝”观念的关注基本呈现逐年上扬的发展轨迹。
一中国“孝”观念的渊源
“孝”是在中国影响最深远的一个伦理概念。它是中国自原始社会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社会伦理观念。孝的道德观念产生于最古老的中国原始家庭,是中国古代社会道德关系的基础。它建立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原始氏族的宗法社会基础之上,深深地渗透于中国传统文化心理之中,主宰着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孝道观念先于儒家思想。
孝顺父母是孝道观念的核心。许慎《说文解字》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尔雅》中说:“善事父母日孝。”孩子善事父母,是人伦之纲常,是家庭关系维系的根本。“事父母,能竭其力。”作为子女,应该竭尽全力赡养父母。这里说的赡养,不只是物质上的满足,还包括在精神上从内心深处对父母的敬爱。孝的最高境界是顺应父母,凡事都听从父母。《论语·学而》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在,学习他们的志向,父母不在了,反思他们的行为,多年不改变父母的行径和志向。孝敬父母这是做子女根本的品德,顺从父母者才是孝的境界。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群落、宗族以及国家都是在此血缘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孝”可以推衍为是维系国家的最根本的品格。
孝是做好万事的基础。在古人看来,一个人在家庭中能够孝敬父母,那么他就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成就举国大事之人。只有对父母孝敬,才会对国家忠诚。《论语·学而》中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能够孝敬父母的人,肯定不会犯上,更不会去作乱。孔子强调孝是至高无上的品德,无形的孝是“天下第一德,百行之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行孝几乎成为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标准。汉代甚至将“孝”列入律法规条,孝被奉为“至德要道”,将个人的修养、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君王的治国原则联系在一起。孝道是立事之本,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在文学作品中,孝是最能打动人的情感。在这些早期抒发孝道之情的诗歌和各种故事中,重点表现了三种情感。一是强调父母与子女的血肉之情和养育之恩。如历史上有名的花木兰替父从军,沉香救母,宝莲灯等故事被运用到各种体裁的作品中,深受百姓欢迎。二是固守家园的乡土之情。中国古代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在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农耕生活是生存的基础,也是家庭经济收入的唯一来源。子女不应该随意离开自己的父母。照顾父母,以农养家是儿女孝敬父母的前提。因此在《诗经》里,我们看到远离父母在外行役的人心中的不安和矛盾。“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因为远行在外不能侍养父母而心生愧疚。三是游子思故乡的情结。这种远行而思念父母的孝子之情在文学作品中是常见的表现主题。大家熟知的“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王维《杂诗》)充分展现了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叶落归根是中国最典型的文化心理。这种心理背后,有着深深的孝道思想的影响。
“孝”作为中国文化的母题,它的深刻性不仅仅在于表象,更重要的是它已在人们心中内化成一种精神,积淀为一种形式。“孝”在中国文化中起着半宗教的作用,它甚至可以给人以精神的力量。有了这种近乎宗教式的伦理精神,中国人即使做出超常的举动,也会受到尊敬和褒扬。凡此种种足以说明“孝”的巨大的感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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