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博,教授,1949年全国解放后考入东北行政学院学习法律。1953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任教,从此在吉林大学校园辛勤耕耘近40年。他先后担任过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当代法学》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在半个多世纪的教学研究生涯里,张光博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80年代以后,他进一步拓宽学术研究范围,深入法理学领域,对其中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包括法的本质,权利义务关系,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等,展开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参与撰写《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及司法部统编教材《宪法学》,参与撰写了《宪法学》。主编《简明法学大词典》,著有《宪法论》《比较宪法纲要》《法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利义务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等,发表论文100多篇,并有译著数部。他的学术思想影口向深远,对法学的深邃的思考、独到的思辨和遵循学术规律的研究成果,对学术探讨和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吉林英才奖章获得者,1991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5年获新中国宪法学发展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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