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巧妙结合,形象生动的回答了什么是中国法治以及如何研究中国法治问题。作者用“鸟笼法治”这一比喻,展现了中国政治体制和法治的关系,基本上也是“笼子”和“鸟”的关系。全书共分八章,通过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社会紧密结合,系统的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第一章 面向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立场与方法
引言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韩非子?有度》
“法治”成了时下中国的热词,尤其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来。但是,如同“民主”“人权”“自由”这些大词一样,“法治”概念亦不免众说纷纭之扰。这也许是因为内涵的“模糊性”可以增加语词本身的“可接受性”。当然,这并不是说人们无法达成关乎法治的任何共识,“法治被反复提及这一单纯的事实就是强有力的证据,说明遵循法治是全世界范围内政府正统性的公认标尺”。至少,人治已经被否定,专制已经彻底失去正当性依据,即使存在某种名义上推行“法治”而实际推行“人治”的体制,那也是“伪善”对“善”表达的敬意。毋庸置疑,法治已成为人类达致“共同的善”所不可或缺的构成单元。
然而,恰如勒庞所说:“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被一并改写。一个民族并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制度,就像它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一样。”因此,“法治”并不是一个可以简单概括的概念,就如同“治理”并不存在一个四海皆准的模板一样。无论法学家如何殚精竭虑的堆砌语词,都无法周延地概括各国法治实践的全部。这不是要让我们陷入不可知论的误区,也不是要让“一个名词、各自表述”而最终使得“法治”面目全非,而仅仅是因为“法治”的理解和实际运行是建立在地方性知识和经验基础上的。一方面,法治作为文明的成果,文明的多元性本身决定了法治的多元样式;另一方面,各国社会发展阶段、问题背景的差异都决定了法治的不同运用。因此,关于法治,人类有可通约的追求,但不存在单一的标准;有共通的价值,但不存在唯一的路径。承认法治价值的普遍性意义,但又强调法治运行带有明显“地方性”特质,是本章的基本立场。
据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在中国独特的社会政治体系中发展起来的,它有自己独特的政治社会背景和问题。这种语境和问题的独特性期待我们有理论上的自觉和自主。这种“自觉”和“自主”意味着现今中国的法治理论研究必须立足于中国基体,尤其应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社情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否则,法治在中国的言说或沦为镜花水月的虚幻,或沦为西方话语的描摹。
在《决定》的大背景下,这一立场或被指为政治话语的诠释者、尾随者,一如邓正来对“政治法学”分析路径的评价,“它相当深刻地揭示了中国法学所隐含的一种对政治或意识形态的依附品格”。在邓正来看来,这种欠缺“学术自主性”的品格,使得中国法学理论研究在本质上沦为社会变迁的解释者、政治进步的诠释者,不能够以自己周延的知识和价值谱系去引领社会变迁,更无以形塑政治品格,本身并不意味着太多的知识增量。中国法治理论研究的“政治化”色彩颇受诟病,邓正来之论不无道理,但亦有欠公允。笔者认为,对《决定》进行诠释并非没有学术上的必要和意义。其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决定》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实际影响力、构造力是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忽略的,如果法学家致力于中国法治的推进,对《决定》的研究其实是绕不过去的。其二,在事实上,我们不能把《决定》看作是单向度的过程,它本身是在执政党吸收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是政学两界互动的结果。可以说,《决定》的内容本身就内含了法学界“形塑政治”的努力。其三,即使作为诠释者,在学习、领悟、解释《决定》的过程中,并不可能真的和《决定》保持绝对的一致,学理解释的“溢出”效应不可避免,而“溢出”的部分则有可能为下一个中央决定提供知识增量。
综上,中国法治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中国主体性立场”。所谓“中国主体性立场”,就是指中国法治理论研究必须“面向中国”。如何“面向中国”?本章从三个层次展开。第一,“面向中国”,需要我们对一直以来的“追仿型法治”进行深切反思。这也涉及到对西方法治文明的态度,“拒斥”“因循”“借鉴”固然都是选项,但“拒斥”在全球化背景下既无可能也不是理性的态度;“因循”则实在难以复制其“土壤”,也鲜有成功范例,因此剩余的选项其实并不多。对西方法治的审视,其目的是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法治确信。第二,“面向中国”,还需要我们在研究中确立自己的方法论基础,运用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理、法治的系统推进理论等确立关乎我们自身的认知基础。第三,“面向中国”具体来说包括三个面向:①面向过去——中国法治研究必须理性审视自身的法治传统。今人可以按己意褒贬,但不可能对自己的传统转过身去。②面向现实——中国法治研究必须建立在对“国本”“国情”足够了解的基础上。法治理论需要对中国社会实践有深切体会和洞察,需要我们的目光由外及内,法治理论研究必须以现实为基础并坚持“问题导向”。③面向未来——中国的法治理论要服从国家未来发展目标,能够和世界对话,“中国特色”不是让中国成为“世界的孤岛”,而是最终让我们的法治话语成为对世界的贡献。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总序) / 001
序言法治的中国特性 / 001
上编
第一章 面向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立场与方法 / 003
引言 / 003
第一节 面向中国:“追仿型法治”批判兼及
西方法治“除魅” / 006
一、“追仿型法治”的迷误 / 006
二、“追仿型法治”的三个关联性问题 / 008
三、“除魅”——西方法治的再审视 / 016
第二节 面向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研究的一般原理 / 019
一、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 / 019
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原理 / 023
三、“有机法治”——法治推进的系统理论 / 027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三个面向 / 030
一、面向过去——法治的历史文化之维 / 030
二、面向现实——“察国事本”与“问题导向” / 036
三、面向未来:构建向未来和世界敞开的法治理论 / 049
结 语 / 052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演进与发展机制 / 053
第一节 五四运动与劳工神圣 / 053
一、五四运动的源起:近代中国的迷思 / 053
二、五四运动的爆发:工农权利的苏醒 / 056
三、五四运动的影响:为工农权利而奋斗 / 060
第二节 土地革命与政权建设 / 063
一、泯泯棼棼中的探索 / 063
二、制宪的尝试与农民的觉醒 / 066
三、国难下的自由与人权 / 067
四、晨曦的号角 / 070
第三节 《共同纲领》与五四宪法 / 071
一、《共同纲领》:一面新时代的旗帜 / 072
二、五四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 075
第四节 艰难探索与拨乱反正 / 080
一、混沌之始 / 080
二、动荡时期 / 081
三、大时代大变革 / 083
第五节 母法嬗变与依法治国 / 088
一、母法嬗变——八二宪法的四次修正 / 088
二、定经制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历程概览 / 091
三、深源活水——法治中国概述 / 093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 / 096
第一节 概 述 / 096
一、法治的内涵 / 097
二、法治的本土资源 / 106
三、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 / 112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 / 116
一、法治国原则 / 118
二、宪法法律至上原则 / 122
三、权力制约原则 / 126
四、保障权利原则 / 129
五、公平正义原则 / 131
下编
第四章 法治与中国共产党 / 137
第一节 法治的缘起与中共执政经验 / 139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里中共对执政方式的探索 / 140
二、改革开放初期对执政方式的反思 / 144
三、一种“工具主义”的法治 / 148
第二节 党与国家同构体制的法治化 / 152
一、政制“法治化”的动力 / 154
二、政制“法治化”的历程 / 158
三、政制“法治化”过程中的困境 / 162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宪制 / 167
一、政党先于宪制 / 168
二、60年宪制的变迁 / 172
三、宪制演进的机制 / 177
第五章 宪法实施与中国法的体系构建 / 183
第一节宪法与中国法的现代化 / 185
一、立宪民主政治 / 185
二、自然法与实在法 / 189
三、形式法治与宪法 / 192
四、宪法的现代性 / 194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宪法实施 / 196
一、代表机关至上 / 196
二、制宪机关抑或立法机关 / 199
三、宪法实施的概念 / 200
四、宪法监督:主体、范围与方式 / 205
五、违宪审查的模式 / 213
第三节 宪法实施的基本程序 / 217
一、科学程序 / 218
二、民主程序 / 220
三、合宪性审查程序 / 221
四、宪法实施程序的反思性整合 / 223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法体系 / 226
一、实证主义的良法概念 / 227
二、中国法的价值:富强与自由 / 230
三、法律体系与价值体系 / 232
第五节 依宪治国的中国道路 / 235
一、法作为协作型普遍性规则 / 235
二、法治的西方经验 / 238
三、超越的可能性 / 241
四、宪政的中国道路 / 245
第六章 法治与中国政府 / 249
第一节 实践历程中的政府法治化 / 250
一、政府组织的规范化 / 250
二、政府活动程序化 / 256
三、政府权力责任化 / 260
第二节 宪制视野中的政府法治化 / 265
一、宪制结构的优化 / 267
二、官民关系的均衡 / 271
三、公共权力的理性化 / 276
第三节 法治化中的国务院与中国宪制 / 281
一、中国宪制的基本结构 / 283
二、国务院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的宪制关系 / 288
三、法治化与国务院宪制处境的变迁 / 291
第七章 法治与中国社会 / 296
第一节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 296
一、基层社会的依法治理——以村委会为例 / 296
二、行业依法治理 / 298
三、社会规范的调整效果更为良好 / 302
第二节 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 304
一、纠纷解决主体多元化 / 304
二、纠纷解决手段多元化 / 309
三、化解纠纷的配套制度的多元化 / 312
第三节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 316
一、法治宣传教育 / 316
二、引导全民自觉守法 / 318
三、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 319
第四节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 320
一、加强法学学科建设 / 320
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 321
三、创新法治理论和法学研究 / 323
第八章 司法体制与司法改革 / 325
第一节 何为“司法” / 325
第二节 我国现行审判体制的架构与司法改革之方向 / 328
一、法院与党委 / 328
二、上下级法院 / 331
第三节 法院内部构架与法治化 /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