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会计论丛(第15辑):换“所”不换“师”式变更问题研究》:
于是,他们在审计与被审计过程中逐步建立了一种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通常包含了“公”与“私”两种成分,其中,“公”的成分主要来源于工作本身,而“私”的成分主要来源于工作交流之外的情感因素。根据黄光国(2006)提出的“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人际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感性关系、工具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就其本质而言,三种关系都是由工具性关系成分和情感性关系成分构成的,但构成比例不大相同。在审计服务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管理层之间的人际关系最初表现为一种工具性关系,是基于工作交流而建立的“公”的关系。
当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流动到另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时,由他们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面临三种选择:一是继续聘用原会计师事务所,此时,客户管理层与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之间的工具性关系“终结”,但客户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审计关系依然存在;二是追随签字注册会计师流动并改聘其“新东家”,此时,客户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审计关系已经“终结”,但客户管理层与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依然存在,而且,“公”与“私”成分的构成比例会有所改变,之前的工具性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并有可能逐步演变为混合性关系,甚至情感性关系;三是改聘一家与前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没有直接关联的会计师事务所,此时,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审计关系、管理层与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之间的工具性关系均已“终结”。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审计单位选择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共进退”并改聘其“新东家”,从而形成了换“所”不换“师”的特殊变更现象,这可能意味着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之间存在着某种超出普通“工具性关系”的特定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所包含的个人之间的“私”的情感性成分显然相对较高,本研究将其界定为私人关系。私人关系的存在及延续无疑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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