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证条辫
一、头痛目痛,颇似伤寒。然太阳阳明头痛,不至于倾侧难举。而此则头痛如劈,两目昏瞀,势若难支。总因火毒达于二经,毒参阳位,用釜底抽薪法,彻火下降,其痛立止,其疹自透。宜清瘟败毒饮增石膏、元参,加菊花。误用辛凉表散,燔灼火焰,必转闷证。
二、骨节烦疼,腰如被杖。骨与腰皆肾经所属,其痛若此。是淫热之气,已流于肾经。宜本方增石膏、元参,加黄檗。误用温散,死不终朝矣。
三、热宜和,不宜躁。若热至遍体炎炎,较之昏沉肢冷者。而此则发扬,以其气血尚堪胜毒,一经清解,而疹自透。妄肆发表,必至内伏。宜本方增石膏、生地、丹皮、芩、连。
四、有似乎静而忽躁,有似乎躁而忽静,谓之静躁不常。较之颠狂,彼乃发扬,而此嫌郁遏。总为毒火内扰,以致坐卧不安。宜本方增石膏、犀角、芩、连。
五、寤,从阳主上;寐,从阴主下。胃为六腑之海,热毒壅遏,阻隔上下,故火扰不寐。宜本方增石膏、犀、连,加琥珀。
雄按:火扰不寐,何必琥珀?若欲导下,且用木通。
六、初病周身如冰,色如蒙垢,满口如霜,头痛如劈,饮热恶冷,六脉沉细。此阳极似阴,毒之隐伏者也。重清内热,使毒热外透,身忽大热,脉转洪数,烦躁谑妄,大渴思冰。证虽枭恶,尚可为力。宜本方增石膏、丹皮、犀、连,加黄檗。若遇庸手,妄投桂、附,药不终剂,死如服毒。
七、四肢属脾,至于逆冷,杂证见之。是脾经虚寒,元阳将脱之象。惟疫则不然,通身大热,而四肢独冷。此烈毒郁遏脾经,邪火莫透。重清脾热,手足自温。宜本方增石膏。
雄按:四肢逆冷,在杂证,不仅脾经虚寒。在疫证,亦非毒壅脾经。增石膏,原是清胃。胃气行则肢自和也。亦有热伏厥阴而逆冷者,温疫证中最多,不可不知也。
八、筋属肝,赖血以养,热毒流于肝经,斑疹不能寻窍而出,筋脉受其冲激。则抽惕若惊。宜本方增石膏、丹皮,加胆草。
九、杂证,有精液枯涸,水不上升,咽干思饮,不及半杯。而此则思冰饮水,百杯不足。缘火毒熬煎于内,非冰水不足以救其燥,非石膏不足以制其焰。庸工犹戒生冷,病家奉为至言,即温水亦不敢与。以致唇焦舌黑。宜本方增石膏,加花粉。
一○、四时百病,胃气为本。至于不食,似难为也。而非所论于疫证,此乃邪火犯胃,热毒上冲,频频干呕者有之。旋食旋呕者有之。胃气一清,不必强之食,自无不食矣。宜本方增石膏,加枳壳。
雄按:热壅于胃,杳不知饥,强进粥糜,反助邪气。虽粒米不进,而病势未衰者,不可疑为胃败也。若干呕吐食,则本方之甘、桔、丹皮,皆不可用。宜加竹茹、枇杷叶、半夏之类。
一一、胸膈乃上焦心肺之地,而邪不易犯。惟火上炎,易及于心,以火济火,移热于肺,金被火灼,其燥愈甚。胸膈郁遏,而气必长吁矣。宜本方增连、桔、加枳壳、萎仁。
雄按:邪火上炎,固能郁遏肺气,而为膈满,第平素有停痰伏饮者。或起病之先,兼有食滞者。本方地、芍,未可浪投。临证须辨别施治,惟芦菔汁,既清燥火之闭郁,亦开痰食之停留。用得其宜,取效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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