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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诗先锋于賡虞
0.00     定价 ¥ 57.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106052324
  • 作      者:
    高路
  • 出 版 社 :
    中国电影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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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于赓虞是一位把自己的诗学理论自觉运用于创作的诗人,将生活、生命、情思、形式融为一体,从而铸造出独特的自我。他的诗歌承载着众多信息,那是一个普通生命的不安和躁动,一个思想者的认知和体悟,一个诗人情感的喷发和奔涌,以及一个生活者的人生探索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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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路,文化普及读物作家,曾任大学哲学教师。著有《低到尘埃里:张爱玲情事》《萧红与张爱玲》《小东淖:放不下的亲情》《儒家怎么说》《道家怎么说》《法家怎么说》《佛家怎么说》《跟孔子学做人》《跟老子学生存》《跟父母读中国智慧》《改变人类心灵的十大哲学观念》《中国价值观(青少年读本)》《与哲学大师的人生对话》“读历史正衣冠”丛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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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新诗先锋于賡虞》是现代诗人于赓虞的评传。作者在介绍诗人生平和创作道路的同时,通过对于赓虞诗歌和诗论的精读,着重还原于赓虞的创作追求、诗学探索、创作特点、对新诗的贡献,分析这些特点和思想形成的原因。
  于赓虞(1902-1963),诗人、诗学理论家、翻译家、兼职编辑,活跃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文坛。于赓虞的诗,悲苦沉郁,其被称为“中国恶魔派”诗人。于赓虞一生创作二百余首韵诗、五十余篇散文诗、二十余篇诗论,还有一些小说、杂文。于赓虞的诗风别具一格,对人生、生命、社会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把诗学理论自觉运用于创作,将生活、生命、情思、形式融为一体,从而铸造出独特的自我。
  《新诗先锋于賡虞》复活了被遗忘的诗人于赓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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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新诗先锋于賡虞》:
  自由作为创作的必要条件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方面主要指诗人本身的自由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诗人的自由权利是诗歌本性所赋予的。诗是独立的艺术,所以其从艺者注定是自由人。“我相信我们所要的诗歌是有其自身生命的价值,不论是追慕古代的浑朴,是赞颂近代的繁丽;不论是悲歌,是欢唱;不论是激进,是颓废,总之:作家可践踏在个人的途径上,自由的,充力的向前走去,是近乎情理的。”①只要是诗人,不管你吟什么调唱什么歌,都是自我本位上的活动,故而由自己做主,自己支配。
  所以于赓虞把剥夺诗人的自由视为犯罪:“如果创作者这种极端自由的权利,被一些孤陋偏激的批评家夺了去,这是诗国的一个绝大的惨杀,有良心,有血气的人都应该掉一些同情的眼泪,去哀吊那些伟大诗篇的流产。”②那些自以为是的批评家的愚蠢言论,不知封杀了多少优秀诗篇的预产。
  第二,创作领域各要素的处置完全是诗人个人的事情,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比如描述对象,是选择自然呢还是社会,由诗人自己决定;是把社会写成天堂呢还是地狱,也由诗人自己决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和体悟,生活不同、观念不同,选择自然也就不同。于赓虞说:“个人对于所要从事发现的对象,有极端的自由权去处理——这是人生至高的努力,外人不能且不可横加干涉。”③
  不只对象,还有情感、格式、文字等,于赓虞说这些要素上“创作者也有极端的自由”④。诗人不是儿童,不是傻瓜,他们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技巧才能够最好、最充分地表达自我情思。别人哪怕是名气再大、水平再高也是局外人,怎么也不如自己懂得自己,所以如何把一首诗写得真切逼近、美满动人完全是作者自己的事情,也只有作者自己才能解决创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为此于赓虞号召诗人站直身子走自己的路:“要认清,诗歌的本身,本无一定的形式,声调,色泽……一切都由你自己去支配,不是被支配。”①
  第三是创作状态。于赓虞倡导、鼓励自我释放,放得无拘无束、彻里彻外,最好是处于非理性状态。这样的人俗称疯子。这方面他引用一位西方文化名人的话,还颂扬了另一位西方文化名人。
  前者是剧作家兼诗人莎士比亚。他“在《中夏夜梦》里称小孩,疯子,情人都是诗人,乃就性格而言,不过指明他们有幻想,有热情,而不受理性的约束。”②
  后者是哲人尼采。于赓虞说:“我赞美在自己的生命上走极端的路的人”③,紧接着便列举尼采的超人说以为支持。其实尼采本人就是自己观念的榜样,最后疯掉了。
  于赓虞对疯子一点都不陌生。在天津当学生期间就被同学视为疯子,作品中也屡屡出现疯子形象,那完全是正能量:不是生命和自由的代表,就是身怀神力打算毁灭魔鬼世界的英雄汉。
  于赓虞满腔热情地歌颂疯子:“只狂人才有真纯的热情,深远的思想,宏丽的想象;只狂人才能从灵敏的感觉,锐利的观察窥测人生灵魂的秘境;只狂人才敢无忌的坦白的表述其热情,思想与想象,故而我以为只狂人才有诗的创作之力!”④疯子是理想的创作者,唯如此全在于不把绳索加在自己身上。疯子是自由的代名词。
  自由作为创作必要条件的客观方面主要指外部不进行干涉。
  这里着重谈四种关系。
  第一种,诗人与创作规范之间的关系。
  我们生活在秩序的世界,每一行业都有自己的规矩,诗歌领域自然也不例外。规矩摆在那儿,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认不承认,规矩都在起作用,人们评价你的诗歌也要以规矩为标准。
  然而创作过程中,于赓虞主张无视规矩。道理很简单,规矩起束缚作用,而诗人的创作则是生命的展开,只听从生命的召唤。如果你每写一行诗,都要抬头瞧瞧规矩是怎么定的,还能遵循生命的节奏吗?所以于赓虞不止在一处表示过对规矩的蔑视,说:“诗的生命即诗人的生命,诗人创作时应有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规律,典型,教义之限制。”①注意,他说的是“绝对”和“任何”。绝对,无条件;任何,一切。所有规矩在创作面前都等于零。
  这么讲并不是与规矩作对,不是主张根本取消规矩,强调的仅仅是创作的自由状态。这时候规矩并不摆在你面前,而是内化于你的意识习惯中。就像不偷盗的戒律,用不着时时挂在嘴边,它早已内化为潜意识,成为一种不向不义之财伸手的本能。
  如果写一行诗便拿规矩检视一番,那不叫创作,叫学习。用哲学的话说,尚处于必然王国(被外界束缚),离进入自由王国还差得远。
  第二种,诗人与纪律的关系。
  这里的纪律有两层含义,一是范围,一是要求。
  每一学科都有自己特定范围,不安分守己去扮演其他角色,超范围经营,于赓虞叫“漫无纪律者”。前面说的普罗诗歌就有这个毛病,诗歌本来只是抒情的艺术,你偏偏把手伸到理论领域,叫诗歌去向大众传布真理。这种越界看似抬高诗歌,无限夸大其功能,实则使其陷入绝地。“漫无纪律,则诗将不成为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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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徘徊街衢的孤影
一、坎坷的跋涉
(一)破产时代的世家子弟
(二)上个学咋就这么难
(三)娶了个背叛的爱妻
(四)乡愁的悲哀
(五)酒徒加病夫
(六)知行不同步的矛盾体
(七)站在自我的脚跟上
(八)罪徒
二、悲苦的命运
(一)患难之子
(二)一生漂泊
(三)永世孤独
(四)终身失败
(五)理想的弃儿
(六)生命的原色,
(七)敏感心灵

第二章 地狱里的黑衣歌者
一、阴暗的世界
(一)爱的荒漠与人性
(二)天堂在梦里,地狱在身旁
(三)冲突与协调
(四)人怎么变成这样
(五)空无的深渊
(六)邪恶势力统治下
(七)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二、这个恶魔并不恶
(一)挑战夜魔
(二)惊醒心魔
(三)驱逐道魔
(四)颠倒观魔,
(五)破解死魔
(六)恶魔诗人的赤子之心

第三章 撑起诗学的半壁江山
一、沉重的诗史
(一)何以进入诗学领域
(二)束缚的时代
(三)解放的时代
二、诗与诗人
(一)诗
(二)诗人
三、诗是生命的艺术,
(一)诗歌源泉——个体生命的律动
(二)诗歌动因——个人生命的开展
(三)诗歌目的——自我愉悦的过程
四、诗的基本构成
(一)诗质
(二)诗形
(三)诗质与诗形的关系

第四章 新诗阵地上的排头兵
一、飘零的诗人
(一)独闯诗坛,独立诗坛
(二)朋友圈
(三)创作成果
二、沉重的心灵
(一)压抑
(二)幻灭
(三)焦虑
(四)彷徨
三、精致的形体
(一)密集的韵脚
(二)频发的反复
(三)豆腐块系列
(四)强化的词语

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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