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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2017年版)(总第三版)
0.00     定价 ¥ 95.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09379554
  • 作      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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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专业编撰
  本系列丛书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辑审定,内容准确、权*
  ※文件全面
  全面收录相关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权*发布的指导案例、典型案例
  ※编排合理查找方便
  编排体系科学,分类清晰
  附常规、拼音双目录索引,查找方便
  设置存目,避免重复收录,便于查阅
  条文加注条旨,言简意赅,精准定位法条
  ※动态增补
  依托我社权*法规出版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提供免费实时专业法规增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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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由于当时条件还不成熟,*终搁置。1998年,我国启动民法典第四次起草工作,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草案。由于民法典所涉内容繁杂,一次性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等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再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出台了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等一系列单行法,民法典的大体框架已经基本构建完成。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目前,民法典的编纂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为全面梳理我国数量繁多的民事法律法规,反映我国民事领域的立法动态,我们编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本书特点如下:

  一、全面收录文件

  收录现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402件,此外还收录了*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60个。

  二、编排合理,查找方便

  1.本书共设计了两套目录检索方式。一套目录按照民法部门法主题,分为民事实体篇和民事程序篇,其下又细分为综合、婚姻家庭、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劳动、侵权、诉讼程序、非诉程序。此外,还提供了一套拼音检索方式,按照文件首字字母为序进行排列检索。

  2.考虑到部分文件在划分类别时可能存在交叉或重叠,为避免重复收录,便于查阅,本书在目录中设置了“存目”,原处收录全文,存目处标出参见处及文件页码,以便检索。

  3.选取了部分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逐条加注条旨,言简意赅,方便读者快速准确地了解条文内容。

  三、动态增补

  依托我社权*法规出版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提供免费实时专业法规增补服务,详见书后所附“读者增值服务表”。

  由于编者水平所限,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如您在使用本书过程中有任何的建议和意见,欢迎联系我们,以帮助我们不断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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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二章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节个人合伙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企业法人

  第三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节联营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代理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二节债权

  第三节知识产权

  第四节人身权

  第六章民事责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基 本 原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条文主旨为编者所加,下同。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合法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本法的空间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

  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

  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

  理人的同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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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目录

  民事实体篇

  一、综合(1-1)

  二、婚姻家庭(2-1)

  (一)婚姻(2-1)

  1.综合(2-1)

  2.结婚登记(2-19)

  3.离婚(2-34)

  4.涉港澳台及涉外婚姻(2-42)

  5.军人婚姻(2-45)

  (二)继承(2-47)

  (三)收养(2-53)

  三、物权(3-1)

  (一)综合(3-1)

  (二)物权登记(3-58)

  (三)所有权(3-118)

  (四)用益物权(3-127)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127)

  2.建设用地使用权(3-151)

  (五)担保物权(3-162)

  1.抵押权(3-162)

  2.质权(3-201)

  四、合同(4-1)

  (一)综合(4-1)

  (二)合同纠纷(4-69)

  (三)借贷(4-127)

  (四)债的保证担保(4-139)

  五、知识产权(5-1)

  (一)综合(5-1)

  (二)著作权(5-10)

  (三)专利(5-41)

  (四)商标权(5-91)

  六、劳动(6-1)

  七、侵权(7-1)

  (一)综合(7-1)

  (二)产品责任(7-65)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7-109)

  (四)铁路、航空、水上交通事故

  责任(7-130)

  (五)医疗事故责任(7-179)

  (六)工伤事故责任(7-198)

  (七)其他损害责任(7-207)

  民事程序篇

  八、诉讼程序(8-1)

  (一)一般规定(8-1)

  (二)起诉和受理(8-95)

  (三)管辖(8-119)

  (四)证据(8-138)

  (五)审判(8-155)

  (六)保全和先予执行(8-189)

  (七)执行(8-197)

  九、非诉程序(9-1)

  (一)一般仲裁(9-1)

  (二)劳动争议仲裁(9-13)

  (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9-19)

  (四)人民调解(9-25)

  (五)公证(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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