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皇帝原来是这样的》:
在确立皇权和至尊地位后,赢政开始革新内政,以图国强民富,永保大秦江山社稷。第一步,就是建立郡县制度。
由于统一中国后,国土面积宽广,中央对地方事务鞭长莫及,怎样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让赢政很是头痛。丞相王绾主张实现分封制,在每一块分封的地方设立国王,对于这个建议,其他多数大臣也表示赞同。但担任廷尉的李斯却说出了不同意见,他觉得封小国,不如建立郡县制。理由是,分封制古已有之,效果并不好。例如,周文王和周武王就分封过同姓子弟,让他们各在自己的封地里为王,但这些兄弟之间却因此关系疏远,甚至相互攻击,形同仇敌,连周天子都收拾不了这样的局面,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社会动荡、诸侯残杀。而在全国各地设置郡县,对各地官员,包括皇亲实行有功必奖的政策,则比较容易控制他们。
李斯的意见,迎合了赢政的想法。他采纳了这个意见,着手改革旧的行政体制,把全国分为36个郡,并建立了一整套有利于中央集权和皇帝专制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为:在人事上以皇帝为首,下设三公九卿。所谓三公,包括左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中央行政机关的最高首脑,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性的具体政务,国家的大小事都由丞相牵头,由丞相召集各臣僚开会商议.再奏报皇帝;太尉则是国家的军事首脑,职责是协助皇帝负责军事工作,但一般不掌握实际的兵权,要行使兵权,或调动指挥军队,就得有皇帝的命令和符节;御史大夫的职责是协助丞相管理日常事务,并负责监察文武百官的职权。
九卿的地位在三公之下,包括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职责是掌管国家各领域的具体政务。其中,奉常是礼教官,负责宗庙礼仪;郎中令是负责皇帝命令的传达和安全警卫;卫尉相当于皇宫的卫队长,负责皇宫的守卫;太仆是皇帝的仆从长官,负责皇帝的车马管理;廷尉是国家的最高司法官,负责刑法和审理比较大的案子;典客负责外交和国内少数民族事务,相当于外交部长;宗正负责皇室的室族事务;治粟内史负责全国的租税和财政,相当于财政部长;少府是皇帝的私人财务官,负责管理宫廷内部事务和皇室的私人财物。
郡和县是地方上的基本行政单位,下面又分乡、亭里、什伍等。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直接由朝廷管辖;郡守下面有郡尉,负责辅佐郡守并兼管郡中军务,以及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又分为若干县,万户以上设县令,不满万户设县长,主管全县政务,受郡守管辖,县令、县长下又有县尉、县丞各负其责。县内区域分为若干乡,乡有啬夫、三老、游徼等职位。里是民间居住区,有里长正,居民的基层组织是什和伍,十家为什,有什长;五家为伍,有伍长。
设置这套行政制度的好处是起到层层控制、权力向上集中的作用。从朝廷到地方,从郡县到乡里,构成了一张庞大的统治网,使分散的地方权力逐渐向上集中,最后集中到朝廷,再通过朝廷集中于皇帝手中。这套行政制度,对国家统一、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都起了重大作用。
赢政的第二项改革措施,是统一法令,由于长期诸侯割据,各国有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利于贯彻执行。赢政统一中国后,颁布了一套统一的法规。这些法规以秦律为准,颁布全国执行。秦律是以商鞅变法时制定的法律为基础,对治吏相当苛刻,例如,对官吏犯错实行零容忍,绝不法外施恩。所以,秦朝的官吏不敢贪污受贿,也不敢玩忽职守,办事效率极高。
赢政改革的措施,还包括统一全国的度量衡、货币,并简化和统一了文字等。这些措施对秦朝的巩固和发展起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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