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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用版 最新版)
0.00     定价 ¥ 1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09363416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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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全文,对重点法律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相关配套规定及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等实用附录,方便读者了解我国保险法领域的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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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调整范围]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保险业务经营主体]
第七条 [境内投保原则]
第八条 [分业经营原则]
第九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保险合同及其主体]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订立原则]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保险标的]
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效力]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解除]
第十六条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七条 [保险人说明义务]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 [无效格式条款]
第二十条 [保险合同变更]
第二十一条 [通知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协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理赔]
第二十四条 [拒绝赔付通知]
第二十五条 [先行赔付]
第二十六条 [诉讼时效]
第二十七条 [保险欺诈]
第二十八条 [再保险]
第二十九条 [再保险的保费及赔付]
第三十条 [争议条款解释]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一条 [人身保险利益]
第三十二条 [申报年龄不真实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死亡保险的禁止]
第三十四条 [死亡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 [保险费的支付]
第三十六条 [逾期支付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三十八条 [禁止通过诉讼要求支付保险费]
第三十九条 [受益人的确定]
第四十条 [受益顺序及份额]
第四十一条 [受益人变更]
第四十二条 [保险金作为遗产情形]
第四十三条 [受益权丧失]
第四十四条 [被保险人自杀处理]
第四十五条 [免于赔付情形]
第四十六条 [保险人禁止追偿]
第四十七条 [人身保险合同解除]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十八条 [财产保险利益]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
第五十条 [禁止解除合同]
第五十一条 [安全义务]
第五十二条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第五十三条 [降低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保费退还]
第五十五条 [保险价值的确定]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
第五十七条 [防止或减少损失责任]
第五十八条 [赔偿解除]
第五十九条 [保险标的残值权利归属]
第六十条 [代位求偿权]
第六十一条 [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后果]
第六十二条 [代位求偿权行使限制]
第六十三条 [协助行使代位求偿权]
第六十四条 [勘险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 [责任保险]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相应费用承担]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六十七条 [设立须经批准]
第六十八条 [设立条件]
第六十九条 [注册资本]
第七十条 [申请文件、资料]
第七十一条 [批准决定]
第七十二条 [筹建期限和要求]
第七十三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业申请的期限和决定]
……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使用核心法规
使用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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