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永恒者亦不能接续的发挥其作用。譬如说,甲先产生子,接着是丑,接着是寅,那么我们可以问道:甲在产生子时,是否能产生丑?如果能够的话,则甲能急速地在同时产生所有的果,则第二个变项即已被变成第一个的同时间的产物:如果说不能的话,则甲永远不可能产生任何的果。譬如石块,哪咱是再过多么长久的时间,亦永不可能产生芽。如果我们把在两个或是更多阶段里的甲当作是同一个体,则它对于同一果同时是有作用的,又是无作用的。
或许有的人反对“因”(如种子)是同一,唯有作用是相同的。是否如此端视是否有“助缘”(sahakari,同作因),但是助缘对永恒者有任何意义吗?助缘仅是单纯地出现,而没有任何的作用。这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所以助缘在种子发芽之前必须先“修正”种子。唯有那已经变化的种子才是能生出芽的种子。如果此一修正是种子内部的部分,则它必须经常如此。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则种子必有两种性质——第一个是种子本有的,第二个是种子因响应助缘之出现而产生的结果。但是依据佛教的格言,接受一个事物有两种性质,实际就是承认有两个事物。所以每一时刻事物都是不同的,时间的差异即是事物的不同。役有两个阶段的事物是同一的。存在是无常的(Ksanika)。
我们在讨论“生”、“灭”时亦可得到相同的结论。比较通俗的观念是:除非有一相反的力量加以毁坏,否则某一事物还是会继续存在的。但是如果某一事物不能由自己毁坏自己,则任何外来的力量均不会影响它,更何况会把它变成空无。或许我们可以说木棒的一捶会把瓮打破,但是如果瓮之毁坏并不是瓮之内在因素,则木棒之一捶对瓮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它应如役有被捧捶一样的继续存在,有如虚空一样。如果瓮之毁坏是瓮的内在因素,则棒之一击只是瓮之毁坏的一个偶然机会而已,瓮之毁坏并不是木棒带来的。在此我们可以考虑一下事物之老化与毁坏的意义。不过这并不是某一事物之继续存在,而在某一段时间之内不受任何外力影响,可是突然间发生变化。其实它在每一刻都有着不断的、无法贸知的与一致的变化。变化,甚至是出生,在每一时刻都是死亡;事物存在之时的每一时刻都应互有差异。事物之永恒乃是一种虚相,如火焰或水流的“一成不变”(oneness)是虚幻的。存在是一股生生不息之流,而事物是弹指挥间的剎那,没有前、后可言,亦没有可以计量的存在期间——即生即灭,方生方死。“灭”是事物本有的因素,而且是完全的。
同样的逻辑也可精确地运用于批判“整体”的实在性。到底是何者构成“一个”事物呢?我们或许可以本诸常识而主张桌子是一个个体,树木亦然。虽然说它们都是由各部分组成的,但是我们仅能看到桌子的某些部分,有些部分是看不到的,亦即是我们不能同时看到桌子的各个部分。树本的有些部分会动,有些部分是不会动的;有些部分在阴暗中,有些则受日照。那么那个具有两个或更多相对立特性(见与不见、动与不动、明与暗)的个体,怎么能称之为是“一个”呢?我们绝无法以主张:会动的是一个部分,而不会动的与它是不同的,这种主张并不能规避上述的质疑。因为这两部分都是属于同一事物,而这些部分的特性都是属于该事物之整体,这些部分是该整体的部分,所以有多少个可以区分的“部分”即有多少个事物。一个个体的内容没有所谓的扩张性与复杂性,许多事物(指部分与各个角度)因构成事物而表现出来的“合一性”,跟一堆稻谷的“合一性”一样都是虚幻的。
……
展开
科学与文明的发展,以追求唯物主义的路线为规范,却无法公平地分享资源和人类努力的成果,反而造成对自然的严重破坏与对资源、技术的恶性竞争,最终必将导致人类自我毁灭!但仅仅从理念上了解中观思想,也必然有益于我们重建新世界的使命。
——穆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