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贤君,女,教授,法学博士。1986—2000年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09—2010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本理论、基本权利、地方制度、宪法方法论。在国家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地方制度论》、《基本权利研究》、《基本权利原理》、《宪法方法论》、《宪法学专题研究》(合著)、《社会基本权理论》、《依宪问政:在法律与政治之间》,主编《宪法学》等教材。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百人工程人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护研究”、教育部“基本义务的宪法界限”、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论香港的司法复核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地方人大的调查权与审判独立关系研究”和“外籍人在北京的权利保护”等项目。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立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教育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治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宪法学》教材编写组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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