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决定城市外交的因素
上一章探讨了全球化对于城市对外交往的影响,这一章要从国家和地方的层面探讨城市的对外交往,可以看作是城市外交的“本体论”部分。要探讨城市对外交往的决定因素,首先要从国家结构层次出发,即城市所在国的政治体制和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结构,由此所赋予城市政府的权力,这是城市开展对外交往的基础。其次,还要从城市自身层次的角度来考察,这里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自身所处的地理环境的制约与影响,二是城市自身的国际利益的需求和实现。只有从静动、内外的角度来考察城市对外事务发展的动机和愿望,才能够全面、科学地加以分析。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此使用“决定论”这一说法,是为了强调和说明在这些因素中蕴含了对城市历史进程中可预测的期望。这些期望来自这些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和本身规制所阐释的必然结果,具有普遍性。
一、结构决定论
就目前世界上民族国家的结构形式而言,主要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不同的政体组织形式必然会有对应的权力分配模式,于是各国地方政府便在管理模式、运行方式以及财政关系协调方式等方面,就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
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强调国家权力向中央政府集中和对重大事件实行集权决策。单一制的特点是:有单一的宪法;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统一的中央政府和行政体系;有统一的国籍,国家整体是单一的国际主体;对外关系方面,单一制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独立的单位。典型单一制国家只有一级政府,如建立在城市基础之上的新加坡、摩纳哥、安道尔等国,在这些国家单一制政体特征尤为明显。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埃及、韩国、新西兰等设立有多级政府,但也属于单一制国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把中国列入单一制国家,也是许多学者所接受的观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针对单一制的中央权力过分集中的情况,部分国家出现了分权趋势,如法国,是值得学者们关注的一个新特点。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