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旅行社经营管理与法律问题实务全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50706
  • 作      者:
    李群,欧海燕,赵欣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作者简介
    李群,法学博士,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长期从事法学理论与实务

    研究。

    欧海燕,国际法博士,师从法学家韩德培先生,"中法百名司法官"项目学员,法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现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赵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
展开
内容介绍
  《旅行社经营管理与法律问题实务全书》针对旅行社的工作特点。依据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介绍了旅行社各主要部门的管理方法:同时,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借鉴本书中丰富的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及提供的经验教训,合理调整业务经营活动,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旅行社法律服务人员在遇到类似的案件时,可以参考《旅行社经营管理与法律问题实务全书》案例,以便更好地应对和处理纠纷。
展开
精彩书摘
  二、设立旅行社的基本程序
  要设立旅行社,申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设立旅行社申请人在准备完毕上述文件之后,便可正式向相应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提出设立旅行社的申请。申办阶段的申请可分为三个步骤,循序办理。
  1.申请营业许可
  申请营业许可是指设立旅行社申请人向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呈交事先准备好的申请文件。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权利。
  旅行社根据所经营的业务范围分为不同的类别,设立旅行社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旅行社类别,向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许可。
  (1)国际旅行社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申办人必须将申办材料送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后,在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然后报由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国家旅游局在3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申办人批准或不批准设立所申请旅行社,并将此决定同时通知受理申请的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国内旅行社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申办人必须将申办材料送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由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审批国内旅行社的权力授予或者委托给地、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则应该直接向地、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征询旅行社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审核批准。
  ……
展开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旅行社的设立和变更
第二部分 旅行社产品设计和采购
第三部分 旅行社接待和服务质量管理
第四部分 旅行社的营销和信息化建设
第五部分 旅行社风险防范与危机管理
第六部分 旅行社的品牌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七部分 旅行社财务管理
第八部分 旅行社经营管理常见疑难及热点法律问题解释
附录: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