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旅游就业的季节性问题
沙乌尔( Shaul Krakover,2000)研究了饭店业应对住宿需求季节性波动的问题。研究援引了阿特金森( Atkinson)关于企业或产业内劳动力二元区分理论与肖恩和威廉姆斯( Shaw&Williams,1994)的研究指出,核心劳动力主要是管理层和专家层,其技能很难从外部劳动市场获得,深得雇主青睐,通常是全职、有工作安全保证和高工资的。但更多的人员属于外围劳动力,这些人往往与低教育程度、低技能、临时性工作相联系,也很容易因季节性住宿需求而被调整。另外,根据赖利( Riley,1991)关于内外部劳动力市场关系的研究,影响企业灵活用工政策的因素主要有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规模和构成、对新员工的培训时间、内外部劳动力的工资差别等。
Ball( 1989)利用全国性和跨产业的数据证明了旅游就业的季节性,还将旅游业中的季节性就业人员划分为当地就业人员、外地尤其是最近的卫星城来的就业人员。在北威尔士( North Wales)的一项调查发现,季节性就业中平均有58.6%是非本地人员。Ball( 1988)采集了威尔士北部和东北部度假中心内自愿和非自愿季节性就业人员的600个样本,分析发现前者占了总样本量的57%。约翰逊(Johnson,1980,1981,1985,1986)在其系列性文章中分析了季节性和流动性( turnover)之间的区别。
(七)旅游就业统计的研究
拉斐尔·雷蒙( Raphael Raymond V Baron)、Consultant和拉马特·哈,沙伦( Ramat Ha - Sharon,1998)指出,因为有些为游客服务的就业人员同时也服务于其他市场、旅游就业岗位既由游客花费所创造又有政府支出支持、旅游就业并不是同一的(可能是季节性的、全职性的或兼职性的),这使旅游就业统计变得很困难。在进行旅游就业测算时,存在着将旅游花费转换为相当于全职就业人数、通过调查和普查获得企业就业数据后推算全国就业数据、通过计算就业人数与销售额的比率来推断就业数、以饭店与餐馆就业代替进行旅游就业估计等四种基本方法。虽然现在更多地强调从供给方来判断真正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机构和企业,但按照标准行业分类( SIC)从供给角度来划分不同旅游企业时,因为是按主要收入来源来界定的,所以对虽从事旅游业务但不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无法统计在内。
研究指出,迫切需要就旅游就业统计进行国际合作。从技术操作层面看,每年的基本旅游就业统计范围应该包括饭店、度假地及其他提供短期住宿的机构,餐馆、酒吧和餐厅,旅游代理商、经营商和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实体;每年都应对就业统计资料进行常规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时段性总结,每十年进行一次基础性总结;就业统计涉及的内容主要应包括:(1)总的员工数量,含自我雇佣、未付报酬的家庭成员、性别,需要支付工资的员工数量、性别;(2)员工的年龄、国籍、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全职或兼职、教育程度;(3)工作伤害、罢工、停工、职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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