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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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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诉战三十六计:写给法科学生的参考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200148
  • 作      者:
    赵振华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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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振华,1968年9月出生,湖南双峰人,1990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现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主编和参编著作有《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中美公司法比较》等五部,发表论文十余篇,先后担任过三十余家公司、企业、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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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这是一部“跨界”的作品:横跨“以案释法”和“律师谋略”、客观案件与主观过程、构想与行动、学术与故事、理论与实务、职业与人生。这是一位成功律师办案历程的纪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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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新兴公司起诉
    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的矛盾,引起了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省教育厅曾组织多次调解和规范。
    2003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独立学院一律采用民办机制。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学院还应按国家有关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规定,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省教育厅要求按此文件规范华海大学和新兴公司的合作办学。新兴公司予以拒绝,因为依据其能力无法达到上述独立学院的条件,离开华海大学的支持就无法生存;华海大学同样也不知所措,因为若新兴公司退出办学,无法一次性返还其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华海大学与新兴公司向省教育厅出具了一份文件,称合作办学的旅游学院是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非独立学院,不属规范和整顿的范畴。
    旅游学院定性为公办二级学院后,省民政厅注销了旅游学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财政厅要求华海大学旅游学院从2005年秋季起同全校学生实行统一收费,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管理系统。新兴公司不能直接控制收费权,自然无法接受。
    2005年8月,新兴公司以华海大学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华海大学:履行《合作办学协议书》第7条第1款的约定,拨付给旅游学院“生均综合定额财政拨款”1800万元;履行《合作办学协议书》第7条第2款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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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程序篇
万全之策
--先予执行也能行
金蝉脱壳
--管辖如何胜诉
反客为主
--证据如何收集
败中取胜
--细节决定成败
反戈一击
--律师的私力救济
真假疑云
--抽丝剥茧再鉴定
将错就错
--由“宽”变“窄”的仲裁监督
双轨学院
--行政对司法的“协调”
失而复得
--维稳的逻辑与法律的逻辑
釜底抽薪
--领导的看法与法律的说法

实体篇
假戏真做
--联营还是借贷
降龙伏虎
--出资不实应担连带责任
跳出藩篱
--意思自治优于行政指导
神机妙算
--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
另辟蹊径
--合同纠纷还是股东诉讼
合纵连横
--房屋买卖还是项目转让
田忌赛马
--资金拆借还是委托贷款
庖丁解牛
--技术开发与技术转化之争
假票无罪
--无票据行为不构成票据犯罪
瞒天过海
--银行贷款如何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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