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一
本书的写作目的是为了提醒各位读者,我的同胞们,法官恣意篡改宪法的行为正威胁着我们的自由。我试图推动一场全国性的讨论——正如我在我的广播节目中所做的那样——关于联邦最高法院的角色,关于正逐渐统治着我们的司法寡头政治,关于什么样的法官应当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法官。
自本书的精装本问世以来,乔治· W·布什(George W·Bush)总统已经成功任命了两位杰出的法官——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以及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我相信公众已经日益认识到了激进的司法能动主义的危险,以及他们为此所干的那些勾当。
但是问题仍然存在:法院还在习以为常地侵夺着政府其他分支的权力,而且仿佛自己不受宪法约束一般的为所欲为。最近的一个案件则鲜明的展现了联邦最高法院那惊人的傲慢和无法无天。
圈占土地的司法
威廉米娜·德瑞(Wilhelmina Dery)一生都住在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的家里,一百多年来她的家族一直拥有这座房子。1918年她出生在这栋房子里。1946她结婚之后,她的丈夫,查尔斯·德瑞(Charles Dery)也搬了进来。他们的儿子以及他的家人住在隔壁(那房子是德瑞的结婚礼物)。若干年之后德瑞一家接到通知,新伦敦市将征收他们的房子而他们必须离开。所谓征收就是政府决定将个人财产收归公共使用。
德瑞的一个邻居,苏赛特·凯洛(Susette Kelo),一位注册护士,于2000年感恩节之前看到了要求她搬离的通知。为什么新伦敦市政府要赶走他们呢?好吧,该市政府想要把他们从自家地盘上赶走(宣称这个社区已经破败不堪),然后将其转手给私人开发商,据说是为了促进这个区域的发展且能增加税收收入。德瑞、凯洛一家以及这片区域的其他房屋所有者起诉了这项城市规划,寄希望于最高法院——他们常常被认为是公民自由的伟大保护者。
本案之所以著名是因为联邦最高法院并没有这么做。在Kelo v·City of New London案中,最高法院适用了《权利法案》的一部分——第五修正案的“褫夺条款。”《权利法案》中确认了我们身为人类所拥有的某些重要的自然权利并为其提供保护。其中一项权利即为拥有财产的权利。而“褫夺条款”则规定私人财产不能“在没有合理补偿的情况下而被充为公共使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因此,如果政府要拿走你的土地并在上面修路或者建造军事基地,他必须给你合理的补偿。
凯洛案的核心问题是“公共使用”的含义。正如在其他诸多领域中那样,最高法院对这个词清晰明确的含义作出了微妙的调整。久而久之,就导致了对宪法原意的极大偏离。根据司法能动主义者的说法,“公共使用”意味着“公共目的”。而“公共目的”这个词则可以具有所有政府希望它所具有的含义。9位大法官中有5位赞成削弱个人财产权以及突破宪法界限扩张政府权力。
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法官在反对意见中写道:当问题在于……政府是否有权对房屋进行搜查,最高法院曾经确认了“自我们建立共和国以来就深植在我们的传统中的、对住宅神圣的至高无上的尊重”。但如今法院却告诉我们,我们不要对“该城市深思熟虑的判断妄加猜测”。……问题在于,“政府是否采取了不受限制的侵犯性手段拆除上诉人的房子。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已经出了严重的差错。尽管公民在自己的屋子中免受政府的侵扰,但房屋本身却不能免于这种侵犯。”Ibid·, 2685.任命那些忠于宪法的法官——律师称他们为“原旨主义者”(originalist)——在最高法院任职的需要是迫切的,因为现在的问题是,司法系统正在肆无忌惮地扩张他们的权力以垄断国家政策,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之后。司法攫取权力已经成为惯例。而这种机制正应当被揭露。
禁止批评?
行使庞大权力的司法能动主义者反对任何限制他们权力的企图。他们认为这是对“司法独立”甚至是对他们人身安全的侵犯。去年给上诉律师(appellate lawyer)的演讲中,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 Connor)大法官抱怨了前任众议院多数派领袖汤姆·迪莱(Tom DeLay)(尽管没有指名道姓),因为他敢于指出“司法独立不等于司法至上”。她说对法官的生命威胁变得日益常见。她指出“发展中国家、曾经的共产主义国家的经验,以及我们自己的政治文化告诉我们必须对那些试图迫使司法接受他们的政治偏见的人保持警惕。”
关于最高法院违宪越权的少数言论引起了奥康纳大法官的恐慌。她将司法独立等同于司法至上,并试图解释她多年来奉行的能动主义以及她对民选机构的诋毁。奥康纳混淆了司法独立和司法至上之间的界限。
我希望澄清的是,威胁法官与威胁任何政府官员一样是可悲的。进行威胁的人应当尽可能受到指控。但我反对奥康纳利用这些威胁来禁止有关司法角色的争论,并以此来恐吓那些认为法官的角色和其他事物一样值得讨论的人。毋庸置疑总统也经常受到威胁。但是对总统的批评,对他的政策、他的权力乃至与他有关的所有事项的批评都十分活跃。没有任何人认为这些论争和批判会威胁他的人身安全。
奥康纳把对法院的批评与前共产主义政权的暴政联系在一起,这是荒谬和令人困惑的。如果说有什么将会产生一个共产主义政治局模式,那一定不是对法院的批评,而是这9名穿着法袍、可以对任何他们想要干涉的事项做出无法挑战的裁决的法官。但是奥康纳并不是唯一一个为不受约束的最高法院辩护的人。
2006年2月7日,大法官露丝·贝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前首席律师,发表演讲积极支持法院在诉讼程序中适用外国法。她指责那些想要通过国会议案来禁止联邦法院从事违宪行为而做出的努力(适用外国法之所以违宪是因为对于送呈法院的绝大多数案件和争议,现行法规定法官们仅能适用美国的法律)。她说,“这些(议会的)措施只是在重复2004年总统大选之前提出的方案和议案,但从来没有进行投票。尽管我怀疑当前的方案能否得到充分的投票而通过,但这已经吸引了相当数量的支持,这是令人忧虑的。值得担心的是——他们促使了非理性的蔓延。”
我与其他原旨主义者一样,主张联邦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限制,就像宪法硬性要求的那样——其中就包括了对司法的角色加以限制和界定。大多数读过宪法的美国人都同意这一主张。公众对于法官们利用自己的地位来行使他们原本不具有的权力,超越宪法向外国法律和法院寻求指引的做法早已厌烦透了。在我国的共和体制下,人民通过他们的代表,决定自己的法律,而非法官。但是金斯伯格和奥康纳都被自己的傲慢和自以为是蒙蔽了双眼,无视这个简单的事实。她更喜欢抨击她的批评者,同时毫无根据的指责国会的批评和建议将导致对她和其他大法官的威胁。
制宪者们假定,政府的三个分支将会警惕地保护自己的权力。尽管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行政与立法分支之间的争夺,但国会对于限制司法却无所作为。大部分的自由主义政客们支持司法能动主义,因为法官不受任何宪法上的阻碍,这样就能够运用能动的司法将自由主义的计划强加给社会,即使竞选失利也能保护自由主义。大部分的自由主义学者支持能动司法,将其视为对多数主义的制衡,他们认为多数主义是对自由的威胁。而大多选举产生的共和党人更喜欢抱怨法院的决定,却很少对司法滥权真正采取措施,唯恐受到媒体、学者以及最高法院的谴责。
前内华达州参议员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的知己保罗·拉克索尔特(Paul Laxalt)曾经告诉我,国会每次开一次会,我们就会失去一点自由。我要补充的是,只要最高法院还开庭,宪法就会受到威胁。当然,就像国会一样,最高法院也并非总干错事和坏事。但当最高法院走火时,其将造成的巨大损失是难以弥补的。过去最高法院支持过奴隶制、种族隔离和拘留。而现在他们则想要占领你家的房子。
当人们通过选举来纠正行政和立法的错误行为时,司法却超出了控制范围而难以承担责任。我在本书中指出,将如此大的权力集中在九名大法官身上,这已远远超出了制宪者们的设想并将暗中侵蚀我们的政府系统和人民对于司法的信心,因为司法权力已经明显无法无天,不受控制。《黑衣人》这本书呼吁改革我们的司法,重新恢复一个制宪者所设想的、为人民所支持的遵循宪法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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