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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教苑清规》释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32578290
  • 作      者:
    (元)自庆编撰
  • 出 版 社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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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自唐代百丈怀海禅师制订《百丈清规》以来.编撰包含寺院管理章程及僧众日常行事仪轨的清规,就成为中土佛教的一项传统。清规既体现了历代僧众实践佛教义理的努力,也是角度独特的社会生活史资料。《增修教苑清规》系元代自庆法师据其所藏天台宗清规旧本修订增补而成,初刻于元至正七年(1347年),是传世的一部天台宗古清规,历来被学术界视为研究天台宗历史的重要资料。自庆编撰的《增修教苑清规释读》对《增修教苑清规》进行标点、注释,书首有长篇导读,介绍了该清规的编撰背景及成书过程,各门前均有题解疏解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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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增修教苑清规>释读》:
  【题解】
  住持为一寺僧众之首,其职任之重要毋庸赘言,因此《住持门》对住持如何受请、付承嗣法衣、交割什物、上堂说法等事项阐述较为详细。其目有议举住持、请新住持、新住持入院、住持常用、退院等五项。
  第一目“议举住持”中,说到新住持如何产生的问题,即由寺院提供候选名单,并申报官府。第二目是迎请新住持的仪式,包括十个细目,主要是关于寺院专使如何去他寺迎请新住持,新住持与专使的礼仪应酬及辞别所在寺院僧众的种种礼数。第三目是住持入院仪式,也称“晋院”或“进院”,指新住持入主某寺的隆重仪式。第四目提到的“住持常用”共有八件,主要是关乎住持领众修行、上堂说法及代表寺院与其他丛林来往、信众应酬等事项,其中以朔望上堂最契丛林古规重视弘修之本意。这些条目以丛林礼数为主,体现了古人重视以礼相待,以礼增进法谊的思想。下面就本门五大目内容作一略述:
  第一,住持的选任系十方丛林选贤制。
  佛教的僧团制度建立在民主的六合精神基础之上,因而选贤任能是其基本的特征,寺院住持贤能与否是佛法兴衰的关键。天台宗非常重视对寺院住持的选择,历代祖师如智者大师、知礼大师、遵式大师等人都深刻认识到这一点,而制订了有关寺院住持的行持法度。
  如知礼大师住持过的延庆寺本系保恩院前二任院主居明、显通二师舍给知礼大师、异闻法师,以传天台智者大师教法的,知礼大师接管并重建该寺后即将其定为十方丛林住持制,“依准江南湖南道山门体式,永作十方住持”。宋代寺院由住持制或继承制的不同可区分为十方住持制(慎选诸方名宿)、甲乙徒弟制(如师徒相承、兄弟相继)、差住持制和舍造寺院者自己招请四种,皆需申请立案。其中以前二种寺院最多。寺院性质亦可变更,如延庆寺的前身保恩院本属于甲乙徒弟制,经知礼大师改革后的延庆寺则属于十方住持制。
  甲乙徒弟制现今称为“子孙丛林”,此类寺院之财产属一僧或一脉系之僧人所有,住持系师徒相承,如俗世之父子兄弟相续,官方无权过问。
  关于十方住持制,《禅林象器笺》解释说:“(十方制)请诸方名宿住持,不拘甲乙,故为十方刹也。”《敕修百丈清规》云:“凡十方寺院住持虚席,必闻于所司,伺公命下,库司会两序勤旧,发专使修书制茶汤榜,请书记为之。”十方住持制寺院系公请诸方名宿主持寺务,故又略称为“十方院”。十方制乃众人共食,不分亲疏彼此。遇住持出缺,则延请诸方名德,其原则不是师徒相承,而是选贤与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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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读:《增修教苑清规》的编撰及其内容
一、编撰清规的时代背景
(一)禅、教法统之争
(二)台、禅法统之争
(三)禅寺教寺之争
(四)禅、教、律各撰清规
二、《教苑清规》的编撰及其内容
(一)编撰者自庆法师
(二)《教苑清规》的编撰模式
(三)《教苑清规》十门大意
三、《教苑清规》展现的天台教寺运作模式
(一)天台丛林的人事组织
(二)教寺的讲学制度
(三)重视忏法修持
(四)以坐禅观心为实践内容
《教苑清规》原序
黄浯序
比丘大安序
张雨序
增修教苑清规卷上
祝赞门第一
题解
原典
祈禳门第二
题解
原典
报本门第三
题解
原典
住持门第四
题解
原典
两序门第五
题解
原典
摄众门第六
题解
原典
增修教苑清规卷下
安居门第七
题解
原典
诫劝门第八
题解
原典
真归门第九
题解
原典
法器门第十
题解
原典
书教苑清规后(光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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