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思维方法研究丛书:辩证思维》:
一 马克思恩格斯对辩证思维方法的建构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方法论的发展水平事实上是跟其科学世界观的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唯物辩证法的作用不是要把一个固定的东西硬要说成是联系的和发展的,而是把世界本身即社会历史过程本身理解成一个客观的、联系的和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所有事物都不可能是静止的、孤立的。正因为如此,当马克思在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开始建构其以实践为基础的新世界观时,他对哲学方法论的理解也就开始建立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深刻地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从实践的角度而不是感性存在或精神活动的角度来解读社会生活,这就决定了对这种社会生活的解读方法必然是唯物辩证的,因为如果不以唯物辩证法作为哲学方法论,如果不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论来展开对社会生活的解读,那么,社会生活本身就不可能表现为一种实践的过程,而只能被阐释为某种经验事实的堆积或精神主体的运动过程。
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都没能正确地认识社会生活的本质,因而也都没能在方法论上达到唯物辩证法的高度。譬如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他尽管已经从感性存在的角度来理解现实生活及客观对象,也就是说,已经站在了一般唯物主义的层面上来展开其理论思路,但他的问题是只站在感性存在的层面上,而没有上升到感性活动的理论层面来进行现实社会生活的解读。费尔巴哈不能理解不同的感性存在之间所具有的相互关系,不能理解这些感性存在之间由于客观内在矛盾而展开的现实发展过程。对他来说,客观对象的意义只是在于当它们被置入感性直观的解读视域中时所凸显出来的内涵,而不是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及其历史意义。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也是一样,始终无法触及唯物辩证法的理论视域。他虽然的确是从主体的角度而不是客体的角度去理解现实对象的,“照我看来,——我的这种看法的正确性只能由体系的陈述本身来予以证明——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但遗憾的是,他所讲的主体只是唯心主义维度上的精神主体,而不是社会历史过程中的现实主体。“实体和实体的运动都是作为意识的经验对象而被考察的。意识所知道和理解的,不外乎是它的经验里的东西;因为意识经验里的东西只是精神的实体,即只是作为经验的自我的对象。但精神所以变成了对象,因为精神就是这种自己变成他物、或变成它自己的对象和扬弃这个他物的运动。”黑格尔只关注作为客观精神外化物的对象,而不关注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对象本身及其运动过程。对他来说,这种客观对象本身的意义是不重要的。当马克思说“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时,他所针对的就是黑格尔哲学中的这种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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