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对篮球运动的分类,可以采用多种标准,当然划分类别也会多样化。如果从篮球活动的场所来划分,可以将篮球运动分为家庭篮球、学校篮球、社区篮球等;如根据职业性质划分可分为职业篮球、业余篮球;如果从参与者的年龄来划分,有幼儿篮球、少年篮球、青年篮球、中老年篮球等;如按时间的划分则又有现代与当代篮球之分。我们所说的竞技篮球应该是根据目的来划分的,所以与之并列的应该还有健身篮球、娱乐篮球。本人同意白喜林对大众性篮球和竞技性篮球并不是截然分开,二者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的看法。产生此结果的原因就是因为既然是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的,自然它们彼此就会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竞技篮球”这个概念除了白喜林给出过定义外,其他人也有过对它的定义,但和其定义一样,都是在分析前人对篮球运动概念研究的基础上,并结合竞技体育的特征对“竞技篮球”的概念进行分析和归纳。
他引出过家兴等编著的《运动训练学》关于竞技体育的概念:“竞技体育又称竞技运动。指在全面发展身体,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个人(个体或群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的潜力的基础上,以攀登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运动活动过程。”(在新版的《运动训练学》中已改为“竞技体育是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2000);和《体育科学词典》关于竞技体育的概念:“竞技体育是最大限度提高和发挥个人与集体在身体、心理及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力,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训练和竞赛。”最后通过对竞技体育的内涵的分析,认为竞技体育的本质在于竞技比赛,而竞技比赛的核心是取胜,可以认为竞技性比赛是竞技体育的实质性问题。“竞技性比赛是以创造优异成绩,取得比赛胜利为目的而参加的比赛”。因此,在竞技体育的发展中,只有取得好的比赛成绩才是目的,其他都是手段。
竞技篮球是竞技体育中的一个项目,是竞技体育的下一位概念,同时又是篮球运动的一部分,因此,它应该具有竞技体育与篮球运动双重性特征。也就是说既要反映篮球运动的特有属性,又要反映竞技体育的普遍属性。
通过对上述分析,他对“竞技篮球”的可操作性定义的理解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和发挥篮球运动员在技术、战术、体能、意识、心理等方面的潜力,取得优异比赛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训练和比赛过程。”竞技篮球与大众篮球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竞技性和取得优异运动成绩的目的,而进行的系统化、科学化的训练过程,其训练效果如何,必须通过“竞赛”这一平台来实现和完成。同时他认为竞技篮球是一个复杂的运营系统,它包括运动员的选材、人才梯队的培养、训练、管理、竞赛、科研等多方面子系统。为了达到总系统的总目标,各个子系统需要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取得最佳效应。
但目前对竞技体育的属性又有了新的理解。颜天民在其博士学位毕业论文中写到:“竞技体育是在进行体育活动的主体之间,采用公开的共同认可的方式和规范,以相互之间身体运动能力(包括智力)优劣比较的形式所进行的挑战极限、超越自我的社会性竞争活动。”这里就明确指出竞技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它有“过程”,但并不等于其性质就是“过程”;而且“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是基础、前提和个人策略,它不是竞技体育这项社会活动的重要属性,特别是对于篮球运动这项战能类项目来说更是如此,你必须考虑到并注重对手的发挥水平;其三,竞技体育的主要目的就是取得胜利,尤其是战能类项目。(这一点在新版中已改过来,说竞技体育是一种社会体育活动,但它又引起了“社会体育”与“竞技体育”不能相互换用的争论)所以,以竞技体育为依托对竞技篮球的定义在人们对竞技体育属性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后,我们还沿用原先的定义也就显得有些问题了。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