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危险性评估方法研究》主要论及三个问题:一是人身危险性评估方法及其检验;二是人身危险性评估在程序和实体上的地位;三是人身危险性体系的理论重构。后两个问题都是建立在第一个问题的基础之上,正是人身危险性评估的方法决定了人身危险性评估的体系地位以及人身危险性的体系结构。
以人身危险性评估为主题写作,在现阶段的刑法学环境下,可以说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费力”是因为它涉及到管理学、统计学、社会学、法哲学、刑法学等多门学科知识,要全面掌握它的内容和深入论证它的推理方式,具有很高的难度;“不讨好”是因为人身危险性是主观主义刑法的内容,而现代世界刑法学的大环境是主张客观主义刑法,主观主义刑法虽然在辩证主义哲学下仍有一席之地,但真正问津者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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